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当今流行的观点是,神的全能就像世上的一位国王的绝对权力,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做他想做的任何事,可以随意赦免或定罪,使有罪的人无罪,宣布不忠的为忠诚,提拔不配的和不够格的在配的和够格的之上,甚至以任何借口剥夺臣民的财物,判他们死刑,等等。从关于神性全能的这种荒谬的观点、信仰和教义中,与教会中信仰的运动、分裂或分支和新教派或连续变化一样多的虚假、谬误和幻想涌入教会;还有可能涌入的数量或许与大湖所能装满的瓮的数量相当,或与在阿拉伯沙漠中从洞穴里爬出来晒太阳的蛇的数量相当。仅仅提到全能和信仰这两个词,就足以在普通人中间传播许多迎合身体感官的猜测、传说和荒谬或胡说八道。因为这两个词会驱逐理性;当理性被驱逐时,人的思维比飞在他头顶上的鸟儿的理性能好到哪里去呢?或在这种情况下,人所拥有的超越野兽,并在野兽之上的灵性不就像兽穴里的臭气吗?这臭气令野兽感到愉悦,但不适合人,除非他和野兽一样。如果神性全能真的如此延伸,以至于同等地行善和作恶,那么神和魔鬼有什么区别呢?这种区别不就像两个君主之间的分别吗?其中一个君主既是国王,又是暴君,而另一个君主只是暴君,他的权力受到限制,以至于不能被称为一个国王,或说不能行使国王仁慈的职能;或者,这种区别就像两个牧羊人之间的区别,其中一个牧羊人既可以牧养绵羊,也可以牧养豹子,而另一个牧羊人不可以做出这种选择。谁看不出良善和邪恶是对立面?如果神出于祂的全能拥有意愿这两者,并出于意愿去做这两者的能力,那么祂根本就不能意愿并做任何事,因而没有任何能力,更不用说全能了。这就像两个轮子相互作用,朝相反的方向转动,这两个轮子因这种对立都会停止,完全静止不动;或像一艘船在湍急的水流中逆流而上,若不抛锚固定,它就会被冲走并毁坏;又或像一个人有两个相互矛盾的意愿,当另一个活跃时,这一个必须沉寂下来,因为如果两者都同时活跃起来,那么神志失常或令人眩晕的疯狂就会侵袭他的心智。
327.在属灵意义上,这两条诫命禁止违背灵的一切欲望,因而禁止违背教会属灵事物的一切,教会的属灵事物主要与信仰和仁爱有关;因为除非欲望(或私欲、情欲)被征服,否则放纵的肉体就会冲进各种邪恶。因为保罗书信告诉我们:
肉体的欲望和灵相争,灵和肉体相争。(加拉太书5:17)
雅各书:
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各书1:14, 15)
彼得后书:
主把不义的人留到审判的日子受刑罚;尤其那些随从肉体,行在情欲中的人。(彼得后书2:9, 10)
简言之,这两条诫命在属灵意义上回顾了前面给出的所有诫命的属灵意义,并禁止贪恋它们。这同样适用于它们的属天意义;因此,重生细节就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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