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记事三:
人的每种爱都会发出一种使自身被感受到的快乐感觉。这快乐立刻传给灵,由此进入身体。人之爱的快乐,连同思维的愉悦构成他的生命。只要活在这属世的身体中,人只能隐约感觉到这些快乐和愉悦,因为身体会吸收并钝化它们。但死后,当物质身体被抛弃,因而除去灵的包裹物或衣服后,人就会充分感受并觉察到爱的这些快乐和思维的愉悦。奇妙的是,有时它们甚至被感知为气味。正因如此,凡在灵界者皆照着他们的爱保持联系,天堂居民照着他们的爱保持联系,地狱居民则照着他们的爱保持联系。
在天堂,爱的快乐转化为气味,所有气味闻起来都甜蜜芬芳,清新怡人,如同春天清晨的公园、花坛、田野和森林。在地狱,爱的快乐也转化为气味,但这些气味闻起来刺鼻、恶心、腐臭,如同化粪池、死尸、充满垃圾和污秽的池塘。令人惊奇的是,那里的魔鬼和撒旦却感觉这些气味如香膏、香脂和焚香,令他们的鼻孔和心脏感觉清爽。在自然界,动物、鸟类和昆虫也凭气味选择自己的伴侣,但这种天赋不会赐给人类,直到他们脱去自己的肉体。
鉴于这个原因,天堂照着对善之爱的所有种类、以最精妙的次序被排列;而地狱正相反,是照着对恶之爱的所有种类被排列。正是由于这种对立,才使得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天堂居民无法忍受地狱的任何气味,若吸入它,这气味会使他们恶心、呕吐,甚至陷入昏厥。若地狱居民越过鸿沟的中点,其情形也是如此。
我曾见过一个魔鬼,从远处看,他就像一头豹子(几天前我曾看到他在最低层天的天使当中,因为他知道如何将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他越过中点,站在两棵橄榄树中间,还没有发觉气味对他生命的攻击,因为天使不在场。但就在天使靠近的那一瞬间,他突然抽搐起来,四肢蜷缩,栽倒在地,然后像一条大蛇那样蜷成一团,最后从裂口处滚了下去。他被同伴扶起并抬进洞穴,在那里闻到自己快乐的臭味后,才苏醒过来。
又有一次,我看见一个撒旦遭到同伴惩罚。我询问原因,被告知,他堵住鼻孔,接近那些有天堂气味的人,一回来就把沾染在衣服上的那种气味带来了。有很多次,从地狱敞开的洞穴冒出的一股如同尸体的恶臭钻进我的鼻孔,使我作呕。由此可见,为何在圣言中,嗅觉表示感知,因为经上常说,耶和华闻到这燔祭的馨香,还说膏油和馨香由香料制成;另一方面,以色列人被命令出营外便溺,并挖坑掩埋(申命记23:12, 13)。这是因为以色列的营地代表天堂,没有营地的旷野代表地狱。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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