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9.记事三:
人的每种爱都会发出一种使自身被感受到的快乐感觉。这快乐立刻传给灵,由此进入身体。人之爱的快乐,连同思维的愉悦构成他的生命。只要活在这属世的身体中,人只能隐约感觉到这些快乐和愉悦,因为身体会吸收并钝化它们。但死后,当物质身体被抛弃,因而除去灵的包裹物或衣服后,人就会充分感受并觉察到爱的这些快乐和思维的愉悦。奇妙的是,有时它们甚至被感知为气味。正因如此,凡在灵界者皆照着他们的爱保持联系,天堂居民照着他们的爱保持联系,地狱居民则照着他们的爱保持联系。
在天堂,爱的快乐转化为气味,所有气味闻起来都甜蜜芬芳,清新怡人,如同春天清晨的公园、花坛、田野和森林。在地狱,爱的快乐也转化为气味,但这些气味闻起来刺鼻、恶心、腐臭,如同化粪池、死尸、充满垃圾和污秽的池塘。令人惊奇的是,那里的魔鬼和撒旦却感觉这些气味如香膏、香脂和焚香,令他们的鼻孔和心脏感觉清爽。在自然界,动物、鸟类和昆虫也凭气味选择自己的伴侣,但这种天赋不会赐给人类,直到他们脱去自己的肉体。
鉴于这个原因,天堂照着对善之爱的所有种类、以最精妙的次序被排列;而地狱正相反,是照着对恶之爱的所有种类被排列。正是由于这种对立,才使得天堂与地狱之间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天堂居民无法忍受地狱的任何气味,若吸入它,这气味会使他们恶心、呕吐,甚至陷入昏厥。若地狱居民越过鸿沟的中点,其情形也是如此。
我曾见过一个魔鬼,从远处看,他就像一头豹子(几天前我曾看到他在最低层天的天使当中,因为他知道如何将自己伪装成光明天使),他越过中点,站在两棵橄榄树中间,还没有发觉气味对他生命的攻击,因为天使不在场。但就在天使靠近的那一瞬间,他突然抽搐起来,四肢蜷缩,栽倒在地,然后像一条大蛇那样蜷成一团,最后从裂口处滚了下去。他被同伴扶起并抬进洞穴,在那里闻到自己快乐的臭味后,才苏醒过来。
又有一次,我看见一个撒旦遭到同伴惩罚。我询问原因,被告知,他堵住鼻孔,接近那些有天堂气味的人,一回来就把沾染在衣服上的那种气味带来了。有很多次,从地狱敞开的洞穴冒出的一股如同尸体的恶臭钻进我的鼻孔,使我作呕。由此可见,为何在圣言中,嗅觉表示感知,因为经上常说,耶和华闻到这燔祭的馨香,还说膏油和馨香由香料制成;另一方面,以色列人被命令出营外便溺,并挖坑掩埋(申命记23:12, 13)。这是因为以色列的营地代表天堂,没有营地的旷野代表地狱。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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