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8.记事二:
凡虔诚与智慧者,谁不想知道自己死后的命运?所以,我大体描述一下,以便它能为人所知。每个人死后都意识到自己仍活着,不过是在另一个世界,并听说头上有天堂,那里有永恒的喜乐,脚下有地狱,那里有永恒的悲哀。这时,他首先被带回在世时所在的外在状态。然后,他以为自己肯定能进天堂,因为他谈吐睿智,行事谨慎。有的说:“我们一贯生活道德,追求诚实,从未蓄意作恶。”有的说:“我们常去教会,参加弥撒,亲吻圣像,跪下祷告。”有的则说:“我们一直扶贫济困,阅读虔诚的书籍,也阅读圣言。”以及其它类似说法。
但当他们说完这些话后,站在他们旁边的天使说:“你们提及的所有这些事都是外在所为,你们还不知道自己内在是什么样。你们现在是披着实质身体的灵,灵就是你们的内在人。正是你们的灵在思考它所意愿的一切,意愿它所喜爱的一切,这是它生命的乐趣。每个人自婴幼儿时就开始在外在层面生活,学习行为道德,谈吐睿智。一旦对天堂及其幸福形成了某种概念,他就开始祷告,去教会,参与日常服务。然而,当邪恶从其本性源头涌出时,他仍把它们珍藏心底,还巧妙地以基于谬论的推理掩盖它们,直到他自己也不再知道恶就是恶。然后,由于罪恶好似被灰尘包裹和覆盖,所以除了提防罪恶暴露在世人面前外,他不再对它们多加思考。于是,他仅仅努力过一种外在的道德生活,因而变成双面人:外在是绵羊,内在是豺狼。他就像盛有毒药的金盒子,或像一个有口臭的人,为防止靠近他的人闻出来而口含香物,或像散发香味的老鼠皮。
“你们声称自己生活道德,有虔诚的追求,但请告诉我,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的内在人,可曾发觉对报复、甚至谋杀的贪恋?可曾渴望放纵淫欲甚至到了奸淫的地步,渴望欺骗甚至到了偷窃的地步,渴望说谎甚至到了作假见证的地步?十诫中有四条包含这样的禁令:‘不可作这些事’,最后两条说:‘不可贪恋它们’。你们真的相信,在这些事上,你们的内在人类似于你们的外在人吗?如果你们这样认为,那么我想,你们可能错了。”
对此,他们回答说:“何为内在人?它和外在人不是一个,是一样的吗?我们的牧师告诉我们说,内在人无非是信,口头的虔诚和生活的道德就是它的标志,因为它们是内在人的行动。”对此,天使回答说:“得救之信存在于内在人,仁爱也是,基督徒外在人中的忠诚和道德就出自它们。但如果上述贪欲仍存留于内在人,因而存留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如果你们因此从内在热爱这些贪欲,而外在言行却不同,那么你们身上的恶就被置于善之上,而善则被置于恶之下。所以,无论你们如何貌似出于理解谈论,出于爱行事,恶仍在里面,并如此被掩盖。这时,你们就像狡猾的类人猿,虽模仿人类的行为,却根本没有人类的心。
“你们对自己的内在人一无所知,因为你们从不省察自己,然后悔改。当你们脱去外在人,进入内在人时,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内在人是何模样。当这一刻到来时,你们的同伴就不再认出你们,甚至连你们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我见过道貌岸然的恶人,看上去就像野兽,他怒视自己的邻舍,充满深仇大恨,并诅咒他们处于外在人期间所敬拜的神。”听到这番话,他们都离开了。这时,天使告诉他们:“稍后你们会看到自己生命是什么样子,因为你们的外在人将很快被取走,你们将进入内在人,内在人才是你们现在的灵。”
982.“叫他能用火烤人”表示由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邪恶产生的对歪曲真理的欲望。这从“热”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参看AE 481节);“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因而是指对各种邪恶的欲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可参看AE 162, 171, 506, 510, 512, 517, 650a, 653a, 950, 951节)。由于这些爱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在其延续中被称为贪婪,也被称为欲望,所以“用火烤人”表示对来自各种邪恶的虚假,因而对作恶或伤害他人的贪婪或欲望;因为这是那些处于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之人的生活快乐。正是由于这种快乐,这些爱的延续才被称为贪婪和欲望。
在世上,几乎没有人知道,所有处于自我之爱的人都照着这爱的快乐而以伤害那些不与他们构成一体的人为乐。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死后的这些人身上很明显地看出来;那时,他们生活的快乐就是以任何方式伤害其他人,向他们行恶,尤其善人。他们的这种快乐就是仇恨的快乐;因为他们仇恨,并出于仇恨迫害所有敬拜主的人。在世上,这种仇恨因外在约束而没有在他们身上表现出来,这些外在约束就是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利益、职业、快乐和生命。他们被阻止和约束,免得它出现在别人眼前;但它隐藏在他们的灵里;因此,死后,当一个人成为一个灵,外在约束从他那里被除去时,它就会爆发出来;只要缰绳松开,他甚至会杀人。这就是“用火烤人”的含义。
之所以说“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叫他能用火烤人”,“日头”表示对神的爱,“热”和“火”或“用火烤人”表示对虚假和作恶的欲望,是因为对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爱和欲望,通过对来自天堂的良善和真理的爱或情感的流注而在恶人身上出现并变得显而易见。天堂的爱和情感流入恶人到何等程度,恶人就在何等程度上燃起对作恶和说假话的狂热和欲望。原因在于,在他们身上,天堂的一切良善都变成邪恶,天堂的一切真理都变成虚假。因为他们那属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与天上的事物截然相反,凡流入一种相反形式的东西都会变成相反的东西或反面。当流入的东西变得强大时,它就会变成愤怒;它若占上风,或变得极其强大,就会变成折磨。当良善强有力地流入恶人时,恶人要么大发雷霆,要么陷入地狱的折磨。但当邪恶强有力地流入善人时,善人也会陷入极其痛苦的状态,还陷入良心的某种折磨。
这些效果的至内在原因是,在整个世界,无论灵界还是自然界,所有人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都从唯一的生命源泉,也就是主那里发出,各人照各人的生命品质,因而照其爱的品质接受这生命;因此,那些在自己里面将天堂之爱变成地狱之爱的人不能不将从天堂流入的爱变成他们自己的爱,就像太阳的热和光在流入地上的物体时,通常所行的一样;其中一些物体凭这流注发出甜味,一些物体则发出臭味;然而,热和光在它们自己里面都是一样的,并且来自唯一的源头,就是太阳。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通奸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是与人同在的天堂,所以可推知,一个人热爱通奸到何等程度,就远离天堂到何等程度;因此,通奸关闭天堂,打开地狱。只要通奸被认为是可允许的,并被感觉比婚姻更快乐,他们就会如此行。因此,确认通奸,并出于其意愿的准许和同意而犯通奸罪,转身离开婚姻的人就向自己关闭天堂,直到最后他不相信教会或圣言的任何东西,完全变成感官人,死后成为地狱灵。因为如前所述,通奸是地狱;因此,一个通奸者就是一个地狱的形式。既然通奸是地狱,那么可知,除非一个人放弃通奸,如地狱一样避开并远离它们,否则他就向自己关闭天堂,不能接受一丁点来自天堂的流注。后来他会推理,婚姻和通奸是一样的,但为了秩序和后代的教育,婚姻必须在国家得到保护或维持;还推理,通奸不是犯罪,因为通奸同样能生出孩子或后代;它们不会对女人造成伤害,因为她们能忍受通奸,并通过通奸促进人类的繁衍。他不知道,赞同通奸的这些和其它类似推理都是从地狱的冥河水中冒上来的,人与生俱来的淫欲和兽性以快乐吸引并吸食他们,就像猪吞食粪便一样。下文会看到,这些推理就是阴间或冥界,如今它们占据了基督教界中绝大多数人的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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