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8

568.记事二:

568.记事二:

每一个虔诚而智慧的人都想知道自己死后生活的命运。因此,我将清楚阐述一些普遍真理,好叫他可以知道。每个人死后当发现自己还活着,在另一个世界,并听说天堂在他上面,那里有永恒的喜乐,地狱在他下面,那里有永恒的悲伤时,起初都被允许回到他的外在,他在以前的世界就处于外在;在这种状态下,他以为他一定会上天堂,说话聪明,行事谨慎。有些人说:“我们过着道德的生活,追求诚实,没有故意作恶。”有些人说:“我们经常去教会,听弥撒,亲吻圣像,跪下祷告。”有些人说:“我们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阅读虔诚的书籍,也阅读圣言。”以及其它类似的话。

他们说完这些话后,天使们走近说:“你们提到的这一切,都是你们在外在上所做的;但到目前为止,你们还不知道自己在内在上是什么样,或说自己的内在性格是什么。你们现在是在一个实质身体中的灵,灵就是你们的内在人。正是你们里面的这内在人在思考它所意愿的,意愿它所爱的;这是它生活的快乐。每个人从婴儿时期就开始从外在进入生活,学习行事道德,说话聪明。当他开始对天堂及其幸福获得某种观念时,他开始祷告,经常去教会,遵守敬拜的仪式。然而,当邪恶从他们天生的源头涌出时,他把它们藏在他心智的深处,还用基于谬误的推理来巧妙地掩盖它们,直到最后他甚至不知道,邪恶就是邪恶。此后,由于邪恶可以说被掩盖并埋在尘土里,所以他不再思想它们,只注意防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因此,他只努力在外在上过一种道德生活,从而成为双面人,在外在上是绵羊,在内在上是豺狼。他就像装有毒药的金匣子,或像一个有口臭的人,嘴里含着香物,以防止他旁边的人察觉到它,或像散发着香味的老鼠皮。

“你们说,你们生活道德,追求虔诚;但请告诉我,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的内在人,在那里感知到促使你们去报复直至谋杀,放纵情欲直至通奸,欺诈直至偷盗,撒谎直至作假见证的任何欲望?十诫的四条诫命说,不可作这些事,后两条诫命说,不可贪恋它们。难道你们相信,在这些事上,你们的内在人就像你们的外在人吗?如果你们这样相信,也许你们错了。”

对此,他们回答说:“什么是内在人?内在人和外在人不是同一个吗?我们从我们的牧师那里听说,内在人只不过是信仰,虔诚的话语和道德的生活是信仰的标志,因为它们是信仰的运作。”对此,天使们回答说:“得救的信仰在内在人中,仁爱也是如此;基督徒在外在人中的忠诚和道德来自它们。然而,如果前面提到的欲望仍留在内在人中,因而留在意愿中,并由此留在思维中,如果你们因此从内在爱这些东西,而外在上的言行却与之相反,那么你们里面的邪恶在良善之上,良善则在邪恶之下。因此,无论你们如何貌似出于理解说话,出于爱行事,邪恶仍在里面,并以这种方式被掩盖。这时,你们就像狡猾的类人猿,它们的行为像人类,但它们的心远非人类,或说人类的心是完全缺乏的。

“你们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内在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因为你们没有省察自己,然后悔改,当你们脱去外在人,被引入内在人时,你们很快就会看到。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你们的同伴将不再认出你们,甚至连你们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我们看到道德的恶人在这种情况下变得像野兽,用凶狠的眼神瞪着邻舍,燃烧着致命的仇恨,亵渎他们在外在人中所崇拜的神。”听到这些话,他们走了;然后天使们对他们说:“过一会儿,你们就会看到自己生活的命运;因为你们的外在人很快就会被带走,你们将进入内在人,这内在人就是现在你们的灵。”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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