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8.记事二:
凡虔诚与智慧者,谁不想知道自己死后的命运?所以,我大体描述一下,以便它能为人所知。每个人死后都意识到自己仍活着,不过是在另一个世界,并听说头上有天堂,那里有永恒的喜乐,脚下有地狱,那里有永恒的悲哀。这时,他首先被带回在世时所在的外在状态。然后,他以为自己肯定能进天堂,因为他谈吐睿智,行事谨慎。有的说:“我们一贯生活道德,追求诚实,从未蓄意作恶。”有的说:“我们常去教会,参加弥撒,亲吻圣像,跪下祷告。”有的则说:“我们一直扶贫济困,阅读虔诚的书籍,也阅读圣言。”以及其它类似说法。
但当他们说完这些话后,站在他们旁边的天使说:“你们提及的所有这些事都是外在所为,你们还不知道自己内在是什么样。你们现在是披着实质身体的灵,灵就是你们的内在人。正是你们的灵在思考它所意愿的一切,意愿它所喜爱的一切,这是它生命的乐趣。每个人自婴幼儿时就开始在外在层面生活,学习行为道德,谈吐睿智。一旦对天堂及其幸福形成了某种概念,他就开始祷告,去教会,参与日常服务。然而,当邪恶从其本性源头涌出时,他仍把它们珍藏心底,还巧妙地以基于谬论的推理掩盖它们,直到他自己也不再知道恶就是恶。然后,由于罪恶好似被灰尘包裹和覆盖,所以除了提防罪恶暴露在世人面前外,他不再对它们多加思考。于是,他仅仅努力过一种外在的道德生活,因而变成双面人:外在是绵羊,内在是豺狼。他就像盛有毒药的金盒子,或像一个有口臭的人,为防止靠近他的人闻出来而口含香物,或像散发香味的老鼠皮。
“你们声称自己生活道德,有虔诚的追求,但请告诉我,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的内在人,可曾发觉对报复、甚至谋杀的贪恋?可曾渴望放纵淫欲甚至到了奸淫的地步,渴望欺骗甚至到了偷窃的地步,渴望说谎甚至到了作假见证的地步?十诫中有四条包含这样的禁令:‘不可作这些事’,最后两条说:‘不可贪恋它们’。你们真的相信,在这些事上,你们的内在人类似于你们的外在人吗?如果你们这样认为,那么我想,你们可能错了。”
对此,他们回答说:“何为内在人?它和外在人不是一个,是一样的吗?我们的牧师告诉我们说,内在人无非是信,口头的虔诚和生活的道德就是它的标志,因为它们是内在人的行动。”对此,天使回答说:“得救之信存在于内在人,仁爱也是,基督徒外在人中的忠诚和道德就出自它们。但如果上述贪欲仍存留于内在人,因而存留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如果你们因此从内在热爱这些贪欲,而外在言行却不同,那么你们身上的恶就被置于善之上,而善则被置于恶之下。所以,无论你们如何貌似出于理解谈论,出于爱行事,恶仍在里面,并如此被掩盖。这时,你们就像狡猾的类人猿,虽模仿人类的行为,却根本没有人类的心。
“你们对自己的内在人一无所知,因为你们从不省察自己,然后悔改。当你们脱去外在人,进入内在人时,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内在人是何模样。当这一刻到来时,你们的同伴就不再认出你们,甚至连你们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我见过道貌岸然的恶人,看上去就像野兽,他怒视自己的邻舍,充满深仇大恨,并诅咒他们处于外在人期间所敬拜的神。”听到这番话,他们都离开了。这时,天使告诉他们:“稍后你们会看到自己生命是什么样子,因为你们的外在人将很快被取走,你们将进入内在人,内在人才是你们现在的灵。”
908.天堂和教会的一切都来自爱之良善,爱之良善来自主,这一点无法看出来,因此也无法得知,除非得到证明。这一点由于无法被看到而无法得知,因为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进入人的思维;真理在思维中被看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光,而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热;人在反思他正在思考的东西时,很少关注自己的感受,只关注他所看到的。这是因为有学问的人将一切都归于思维,而不是归于情感;从前面(AR 875节)可以看出,教会将一切都归于信,而不是归于爱,而事实上,目前在教会中被称为“信之真理”或“信仰”的真理只是属于爱的良善的形式。由于人在自己的思维中看不到良善,如前所述,良善只能被感受到,并且在各种快乐之下被感受到,而人不关注他在思维中所感受到的东西,只关注他在那里所看到的东西,所以他将他觉得快乐的一切都称为良善,而他觉得邪恶是快乐的,因为如此感觉是他与生俱来的,是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发出的。这就为何人们不知道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只从主那里而存在于人里面,也只从主那里流入一个避开邪恶及其快乐如罪的人。
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律法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即:
你要爱神胜过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
此外,我可以肯定地说,人里面没有一丁点本身为真理的真理,除非这真理源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因而也没有一丁点本身为信仰的信仰,也就是活的、得救和属灵的信仰,除非它源于来自主的仁爱。由于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全部,所以主是照着爱之情感,而不是照着与它们分离的任何思维来安排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的;因为思维是形式上的情感,正如言语是形式上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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