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8.记事二:
凡虔诚与智慧者,谁不想知道自己死后的命运?所以,我大体描述一下,以便它能为人所知。每个人死后都意识到自己仍活着,不过是在另一个世界,并听说头上有天堂,那里有永恒的喜乐,脚下有地狱,那里有永恒的悲哀。这时,他首先被带回在世时所在的外在状态。然后,他以为自己肯定能进天堂,因为他谈吐睿智,行事谨慎。有的说:“我们一贯生活道德,追求诚实,从未蓄意作恶。”有的说:“我们常去教会,参加弥撒,亲吻圣像,跪下祷告。”有的则说:“我们一直扶贫济困,阅读虔诚的书籍,也阅读圣言。”以及其它类似说法。
但当他们说完这些话后,站在他们旁边的天使说:“你们提及的所有这些事都是外在所为,你们还不知道自己内在是什么样。你们现在是披着实质身体的灵,灵就是你们的内在人。正是你们的灵在思考它所意愿的一切,意愿它所喜爱的一切,这是它生命的乐趣。每个人自婴幼儿时就开始在外在层面生活,学习行为道德,谈吐睿智。一旦对天堂及其幸福形成了某种概念,他就开始祷告,去教会,参与日常服务。然而,当邪恶从其本性源头涌出时,他仍把它们珍藏心底,还巧妙地以基于谬论的推理掩盖它们,直到他自己也不再知道恶就是恶。然后,由于罪恶好似被灰尘包裹和覆盖,所以除了提防罪恶暴露在世人面前外,他不再对它们多加思考。于是,他仅仅努力过一种外在的道德生活,因而变成双面人:外在是绵羊,内在是豺狼。他就像盛有毒药的金盒子,或像一个有口臭的人,为防止靠近他的人闻出来而口含香物,或像散发香味的老鼠皮。
“你们声称自己生活道德,有虔诚的追求,但请告诉我,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的内在人,可曾发觉对报复、甚至谋杀的贪恋?可曾渴望放纵淫欲甚至到了奸淫的地步,渴望欺骗甚至到了偷窃的地步,渴望说谎甚至到了作假见证的地步?十诫中有四条包含这样的禁令:‘不可作这些事’,最后两条说:‘不可贪恋它们’。你们真的相信,在这些事上,你们的内在人类似于你们的外在人吗?如果你们这样认为,那么我想,你们可能错了。”
对此,他们回答说:“何为内在人?它和外在人不是一个,是一样的吗?我们的牧师告诉我们说,内在人无非是信,口头的虔诚和生活的道德就是它的标志,因为它们是内在人的行动。”对此,天使回答说:“得救之信存在于内在人,仁爱也是,基督徒外在人中的忠诚和道德就出自它们。但如果上述贪欲仍存留于内在人,因而存留于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中,如果你们因此从内在热爱这些贪欲,而外在言行却不同,那么你们身上的恶就被置于善之上,而善则被置于恶之下。所以,无论你们如何貌似出于理解谈论,出于爱行事,恶仍在里面,并如此被掩盖。这时,你们就像狡猾的类人猿,虽模仿人类的行为,却根本没有人类的心。
“你们对自己的内在人一无所知,因为你们从不省察自己,然后悔改。当你们脱去外在人,进入内在人时,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内在人是何模样。当这一刻到来时,你们的同伴就不再认出你们,甚至连你们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我见过道貌岸然的恶人,看上去就像野兽,他怒视自己的邻舍,充满深仇大恨,并诅咒他们处于外在人期间所敬拜的神。”听到这番话,他们都离开了。这时,天使告诉他们:“稍后你们会看到自己生命是什么样子,因为你们的外在人将很快被取走,你们将进入内在人,内在人才是你们现在的灵。”
4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睛”是指理解力;因此,眼睛的视力是指聪明。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智慧。但“火焰”表示属灵之爱,也就是仁爱;故当它论及主时,所指的是神性之爱。因此,“主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眼睛”表示理解力,因为它们相对应;事实上,正如眼睛凭属世之光观看,理解力凭属灵之光观看。因此,“看”论及这两者。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和黑暗中看见。(以赛亚书29:18)
又:
那时,瞎子的眼必打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又:
我必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 7)
这些话论及主,当主降临时,祂会打开那些处于对真理的无知之人的理解力。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免得他们眼睛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和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又: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以西结书:
愚昧的百姓啊,你们有眼不看,当听这话。(以西结书12:2)
撒迦利亚书:
对丢弃羊群的牧人的惩罚;剑必临到他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完全昏暗。(撒迦利亚书11:17)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众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又: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以瞎眼击打列民一切的马匹。(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诗篇: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光照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目”表示理解力。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健全,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 路加福音11:34)
同一福音书: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从你身上扔掉;只有一只眼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5:29; 18:9)
在这些经文中,“眼或眼睛”不是指眼睛,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所以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8, 20)
再者,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 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是指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圣治;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圣治,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伤害,所以论到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经上说:
它们前后都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 8)
以西结书:
载着基路伯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在下文,也就是提到“火焰”和“火”的地方,我们会看到,“火焰”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经上说,主的“眼睛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这两者的一个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经揭开了这个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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