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8.记事二:
每一个虔诚而智慧的人都想知道自己死后生活的命运。因此,我将清楚阐述一些普遍真理,好叫他可以知道。每个人死后当发现自己还活着,在另一个世界,并听说天堂在他上面,那里有永恒的喜乐,地狱在他下面,那里有永恒的悲伤时,起初都被允许回到他的外在,他在以前的世界就处于外在;在这种状态下,他以为他一定会上天堂,说话聪明,行事谨慎。有些人说:“我们过着道德的生活,追求诚实,没有故意作恶。”有些人说:“我们经常去教会,听弥撒,亲吻圣像,跪下祷告。”有些人说:“我们救济穷人,帮助有需要的人,阅读虔诚的书籍,也阅读圣言。”以及其它类似的话。
他们说完这些话后,天使们走近说:“你们提到的这一切,都是你们在外在上所做的;但到目前为止,你们还不知道自己在内在上是什么样,或说自己的内在性格是什么。你们现在是在一个实质身体中的灵,灵就是你们的内在人。正是你们里面的这内在人在思考它所意愿的,意愿它所爱的;这是它生活的快乐。每个人从婴儿时期就开始从外在进入生活,学习行事道德,说话聪明。当他开始对天堂及其幸福获得某种观念时,他开始祷告,经常去教会,遵守敬拜的仪式。然而,当邪恶从他们天生的源头涌出时,他把它们藏在他心智的深处,还用基于谬误的推理来巧妙地掩盖它们,直到最后他甚至不知道,邪恶就是邪恶。此后,由于邪恶可以说被掩盖并埋在尘土里,所以他不再思想它们,只注意防止它们出现在世人面前。因此,他只努力在外在上过一种道德生活,从而成为双面人,在外在上是绵羊,在内在上是豺狼。他就像装有毒药的金匣子,或像一个有口臭的人,嘴里含着香物,以防止他旁边的人察觉到它,或像散发着香味的老鼠皮。
“你们说,你们生活道德,追求虔诚;但请告诉我,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的内在人,在那里感知到促使你们去报复直至谋杀,放纵情欲直至通奸,欺诈直至偷盗,撒谎直至作假见证的任何欲望?十诫的四条诫命说,不可作这些事,后两条诫命说,不可贪恋它们。难道你们相信,在这些事上,你们的内在人就像你们的外在人吗?如果你们这样相信,也许你们错了。”
对此,他们回答说:“什么是内在人?内在人和外在人不是同一个吗?我们从我们的牧师那里听说,内在人只不过是信仰,虔诚的话语和道德的生活是信仰的标志,因为它们是信仰的运作。”对此,天使们回答说:“得救的信仰在内在人中,仁爱也是如此;基督徒在外在人中的忠诚和道德来自它们。然而,如果前面提到的欲望仍留在内在人中,因而留在意愿中,并由此留在思维中,如果你们因此从内在爱这些东西,而外在上的言行却与之相反,那么你们里面的邪恶在良善之上,良善则在邪恶之下。因此,无论你们如何貌似出于理解说话,出于爱行事,邪恶仍在里面,并以这种方式被掩盖。这时,你们就像狡猾的类人猿,它们的行为像人类,但它们的心远非人类,或说人类的心是完全缺乏的。
“你们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内在人是什么样或是何性质,因为你们没有省察自己,然后悔改,当你们脱去外在人,被引入内在人时,你们很快就会看到。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你们的同伴将不再认出你们,甚至连你们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我们看到道德的恶人在这种情况下变得像野兽,用凶狠的眼神瞪着邻舍,燃烧着致命的仇恨,亵渎他们在外在人中所崇拜的神。”听到这些话,他们走了;然后天使们对他们说:“过一会儿,你们就会看到自己生活的命运;因为你们的外在人很快就会被带走,你们将进入内在人,这内在人就是现在你们的灵。”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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