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7

567.在此,我补充

567.在此,我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我突然患上了一种几乎致命的疾病,整个脑袋都受到压迫,疼得要命;一股瘟疫的烟从被称为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的耶路撒冷吹到我身上。我痛得半死,等着我的结局。在这种状态下,我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是我的灵患上了这种病,我的身体也随之病倒了。然后,我听见周围一些人的声音,他们说:“看哪!那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只敬拜人基督的人,死在了我们城市的街道上。”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这个人是否值得安葬;但他们回答说:“不,让他躺着,作为一个奇观让人们看看。”他们不停地来回走动,嘲笑着。当我正在解释启示录第十一章时,这一切就真实地发生在我身上。然后,我从那些嘲笑我的人那里听到了严厉的话,尤其是这些:“没有信仰,人怎能悔改呢?人基督(the man Christ)怎能被崇拜为神呢?既然我们是白白得救的,或从白白的恩典中得救的,没有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这唯一的信仰,即父神派圣子除去律法的定罪或诅咒,将祂的功德归算给我们,从而使我们在祂面前称义,通过牧师的宣告而赦免我们的罪,然后赐给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行一切良善外,我们还需要什么呢?难道这一切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听到这些话,站在旁边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了这些话,但没有能力回答,因为我几乎死了。但三天半后,我的灵恢复了,我在灵里从街上往城里走去,再次说:“悔改吧,相信基督,你们的罪就会被赦免,你们就得救了;否则,你们就会灭亡。主不是亲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叫人信祂吗?祂不是吩咐祂的门徒传同样的道吗?你们信仰的教导不是导致你们完全不关心生活吗?”但他们说:“你在胡说八道!难道圣子没有做出补赎吗?难道圣父没有将它归算给我们,使我们相信这一点的人称义吗?我们以这种方式被恩典的灵引导。因此,罪在我们里面没有立足之地,死亡对我们也没有力量。你这传讲罪与悔改的人,明白这福音吗?”然后,有声音从天上降下来,说:“一个不悔改的人,他的信仰不就是死的信仰吗?末日到了,末日已经临到你们这些漠不关心,在自己眼里无可指摘,以自己的信仰称义的撒但们。”就在这时,突然,一个裂口在城中间开了,并且变宽了;房子相继陷落,被吞没了;随即水从宽阔的鸿沟中涌出,淹没了这片荒场。”

当他们如此沉没,显然被淹没时,我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上被告知:“你必看到,也必听到。”于是,似乎淹没他们的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因此出现在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周围。然后,我看见他们在沙底,那里堆放着成堆的石头,他们在石头中间四处奔跑,哀叹自己被赶出了大城。他们不停地大声喊叫:“为什么这事会临到我们?我们通过我们的信仰不是洁净、纯洁、称义和神圣的吗?我们通过我们的信仰不是被洁净、纯洁、称义和成圣了吗?”其他人大声喊道:“我们通过我们的信仰不是被造得适合出现在父神面前,被看到,并接受归算,在天使们面前被宣布为洁净、纯洁、称义和神圣的吗?我们不是已经和解、挽回、赎罪,从而被赦免、洗净,并从罪中洁净了吗?律法的定罪不是被基督除去了吗?那么,为什么我们被扔到这个地方,仿佛被定罪或受到诅咒?在我们的大城,我们曾听到一个反对罪的大胆传道者说:‘要信基督,悔改。’既然我们已经相信基督的功德了,那么我们不就相信基督了吗?既然我们已经承认自己是罪人了,那么我们不就悔改了吗?为什么这事会临到我们?”

于是就听见有声音从一旁对他们说:“你们知道自己所犯的任何罪吗?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从而避开任何邪恶,如同反对神的罪?不避开罪的人就仍留在罪中。罪不是魔鬼吗?因此,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6, 27; 马太福音7:22, 23)

因此,离开吧,各人到自己的地方去。你们看到那些通往洞穴的开口了吗?进去吧,你们每个人都会有工作要做,然后得到与你们的工作相称的食物。如果你们不肯进去,那么饥饿很快就会迫使你们进去。”

后来,有声音从天上传到地上一些在那大城之外的人(启示录11:13提到了他们)那里,大声说:“你们要当心;不要与这些灵人交往。你们难道不明白,被称为罪和罪孽的邪恶使人变得不洁和肮脏?除非通过实际的悔改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人怎能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和纯洁呢?实际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认定自己有罪,在主面前认罪,祈求帮助和力量来抵制它们,从而停止它们,开始新的生活;你们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每年参加圣餐礼时做这么一两次;以后每当你们所犯的罪又出现时,你们就对自己说:‘我们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是反对神的罪。’这就是实际的悔改。

“谁不明白,不省察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因为从一个人出生起,一切邪恶就是他所喜悦的;报复、行淫、欺诈、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都是令他感到快乐的。这些邪恶所带来的快乐不是阻止你们看到这些罪吗?如果有人指出它们是罪,这快乐就会让你们为它们找借口,甚至通过虚假来证明它们不是罪。因此,你们仍留在罪中,然后犯罪比之前更频繁,直到你们不知道什么是罪,或是否有这样的事。对一个实际悔改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所认识并承认的自己身上的邪恶,他称之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和远离它们,最终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这种情况越发生,他就越看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良善的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天堂天使所感受到的快乐。总之,任何人越将魔鬼抛在身后,就越被主接纳,并被主教导,引领,远离邪恶,并保持在良善中。这就是从地狱通往天堂的路,并且是唯一的路。”

值得注意的是,新教徒对实际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反对、反感和厌恶。他们的反应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无法强迫自己进行自我省察,看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认罪;一想到它,他们就仿佛被恐惧紧紧抓住。在灵界,关于这个问题,我问过很多人,他们都声称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当他们听说,天主教徒经常这样做,也就是说,省察自己,在修道士面前公开认罪时,他们感到非常惊讶;尤其是,新教徒甚至私下里在神面前都不能这样做,尽管在参加圣餐礼之前,他们同样被吩咐如此行。他们中的一些人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们发现,正是唯信的教义导致了这种不悔改的状态和这种心态。然后他们被恩准看到那些敬拜基督,但不呼求圣人的罗马天主教徒得救了。

此后,只听见一阵雷鸣般的声音,并有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话,说:“我们很惊讶!对改革宗的会众说:‘相信基督,悔改,你们就必得救。’”我照做了,并补充说:“洗礼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教会吗?代父母代表即将受洗的人所承诺的,不是他将放弃魔鬼及其作为吗?圣餐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天堂吗?在参加圣餐礼之前,领受圣餐的人不是被告知,务必要悔改吗?教理问答,即整个基督教会的教义,不都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是说,不可作这样、那样的恶,要行这样、那样的善吗?你们由此可以知道,人越放弃和远离邪恶,就越渴望和热爱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道什么是良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邪恶。”


诠释启示录 #852

852a.“都有祂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谈到父,就像谈到另一个人,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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