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7.在此,我将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突然得了一种几近致命的疾病,整个脑袋受到压迫,昏昏沉沉。一股瘟疫般的烟雾从耶路撒冷来袭击我,这耶路撒冷名叫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我痛得半死,盼望结束。在这种状态下,我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我的灵经受这些疼痛,随之我的身体也是。然后,我听见周围有声音说:“看哪,我们城市的街道上躺着一个死人,他就是那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唯独视基督这个人为神的人。”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值不值得埋葬此人,他们回答说:“不,让他躺在这里,叫人们看看。”于是,他们来来回回经过,不断奚落我。这是我解释启示录第十一章时,发生在我身上的真事。那时,我听见奚落我的人对我提出的严重指控,尤其是这些话:“没有信,人怎能悔改?基督这个人怎能被当作神来崇拜?既然我们白白得到救恩,无需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信父神差祂儿子拿走律法施加的诅咒,将祂自己的功德归给我们,使我们在祂眼里称义,通过牧师宣告我们罪得赦免,然后赐给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执行一切良善外,还需要什么呢?所有这一切难道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闻听此言,周围站着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这话,却不能回应,因为我几乎要死了。但三天半之后,我的灵复活了,我在灵里从街上出来,进入城市,又说道:“悔改吧,信靠基督,你们的罪就被赦免,你们也会得救,否则你们必要灭亡。主自己不也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并且人当信祂吗?祂不是吩咐祂的门徒也这样传讲吗?难道你们的信条不是导致对生活的漠不关心吗?”但他们说:“一派胡言!难道圣子没有做出偿还吗?难道圣父没有将这一切归给我们吗?我们相信这一点,所以祂称我们为义。于是,我们便被恩典之灵引领,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罪呢?死亡和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这罪与悔改的传道者,到底懂不懂福音?”这时,有声音从天上传来,说:“一个不知悔改者的信除了是死信外,还能是什么?结局到了,结局已临到你们,在你们自己眼里高枕无忧、无可指摘吧,在自己的信仰里称义吧,撒旦。”然后,城当中突然裂开一道缝,并且越裂越宽,房子相继陷落,被吞没了。随即大水从鸿沟涌出,淹没了这片废墟。”
当他们就这样陷落、被洪水淹没时,我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堂被告知:“你必看到、听到。”这时,看似淹没他们的洪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故会出现在那些陷入虚假之人的周围。然后,我看见他们沉到沙底,那里有一堆堆的石头,他们在当中到处奔跑,哀号说,他们从自己的大城被驱逐出来了。他们不停地大声喊叫:“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干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我们不是已经被我们的信洁净、净化、称义和成圣了吗?”有的则哭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被造得适合出现在父神面前,并在天使面前被视为、算作、宣称为洁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不是已经为我们作了和解、挽回、补偿,因此我们从罪中得赦、被清洗和洁净了吗?基督不是已经拿走律法的咒诅了吗?为什么我们还是被扔到这该死的地方?我们曾听到一个大胆的传道者谴责我们大城的罪孽,呼喊说:‘信靠基督,悔改吧。’就在我们信靠基督功德之时,我们不就已经信靠祂了吗?就在我们忏悔自己是罪人时,不就已经悔改了吗?那么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这时,只听见有声音从一旁对他们说:“你们知道自己的罪吗?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因此避恶如反对神的罪?凡不避恶者皆留在恶中。罪不是魔鬼吗?所以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必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以及马太福音7:22,23所描述的那些人)
所以,离开吧,各自到自己的地方去。你们看到洞穴的入口就进去,在那里每个人都有要完成的工作,然后按你们的工作量得食物。要不然,饥饿很快会迫使你们进去。”
后来,有声音从天上传给地面上一些在那大城之外的人(他们在启示录11:13也有所提及),大声说:“当心!谨防与这类灵人交往。难道你们不明白,正是被称为罪恶和罪孽的邪恶使人肮脏、污秽吗?若不通过真正的悔改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靠,谁能从邪恶中被洁净和净化呢?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在主面前愧疚自责、忏悔罪恶,祈求帮助和力量以抵制它们,从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你们必须貌似凭自己做所有这一切。当你们领圣餐时,一年做这么一两次;以后每当你们发现所愧疚的罪复发时,就对自己说:‘我们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是悖逆神的罪’。这就是真正的悔改。
“谁不明白,凡不省察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人自出生时,就从各种邪恶中寻找乐趣。报复、行淫、欺骗、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皆令他感到快乐。难道不是这快乐使得你们看不见这些罪吗?或许有人会说,它们是罪,难道它们所给予的快乐不会使你们宽宥它们,甚至以虚假证明它们不是罪吗?因此,你们仍留在罪中,以后犯罪比之前更频繁,直到你们再也不知道什么是罪,确切地说,不知道是否有这回事。真正悔改之人的情形则不然,他将自己所认识并承认的邪恶称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并远离它们,最终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只要做到这一切,他就会发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良善的快乐,这种快乐才是天堂天使所体验到的快乐。一言以蔽之,人越将魔鬼置于身后,就越被主接纳,主会教导、引领他,使他摆脱恶的辖制,将他保守在良善中。这就是从地狱去往天堂的道路,且是唯一的道路。”
非常奇怪的是,改革宗对真正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抵触、反感和厌恶。这种情绪如此强烈,以致他们无法迫使自己省察自己,也看不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忏悔它们。一旦有这样的打算,他们仿佛被恐惧紧紧抓住。在灵界,我曾就这个问题询问过很多人,他们全都声称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当听说天主教徒仍这样做,即省察自己,在神父面前公开忏悔自己的罪时,他们感到非常惊讶;还说,改革宗信徒甚至私下里都不能在神面前这样做,尽管在领受圣餐前,他们同样被责成这样做。那里的一些人想知道事情为何会是这样,他们发现,这种不知悔改的状态和这样的一种心态是由唯信诱发的。然后他们被恩准看到那些敬拜基督,但不祈求圣徒的天主教徒得救。
这事以后,只听见似乎有雷轰,一个声音从天上发言说:“我们无比震惊!告诉改革宗的会众,‘要信靠基督,悔改,你们就会得救。’”我照做后,又加上一句:“洗礼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教会的入门吗?洗礼的引领人代表即将受洗的人所承诺的,不就是他要弃绝魔鬼及其行为吗?圣餐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天堂的入门吗?恭领圣餐前,领受圣餐者不是被告知,要千方百计悔改吗?教理问答,就是整个基督教会的教义不都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都在那里说,不可作这样或那样的恶,要行这样或那样的善吗?由此你们能知道,人越弃绝并远离邪恶,就越被良善打动,并爱上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何为善,甚至不知何为恶。”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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