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7

567.在此,我将补

567.在此,我将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突然得了一种几近致命的疾病,整个脑袋受到压迫,昏昏沉沉。一股瘟疫般的烟雾从耶路撒冷来袭击我,这耶路撒冷名叫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我痛得半死,盼望结束。在这种状态下,我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我的灵经受这些疼痛,随之我的身体也是。然后,我听见周围有声音说:“看哪,我们城市的街道上躺着一个死人,他就是那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唯独视基督这个人为神的人。”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值不值得埋葬此人,他们回答说:“不,让他躺在这里,叫人们看看。”于是,他们来来回回经过,不断奚落我。这是我解释启示录第十一章时,发生在我身上的真事。那时,我听见奚落我的人对我提出的严重指控,尤其是这些话:“没有信,人怎能悔改?基督这个人怎能被当作神来崇拜?既然我们白白得到救恩,无需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信父神差祂儿子拿走律法施加的诅咒,将祂自己的功德归给我们,使我们在祂眼里称义,通过牧师宣告我们罪得赦免,然后赐给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执行一切良善外,还需要什么呢?所有这一切难道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闻听此言,周围站着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这话,却不能回应,因为我几乎要死了。但三天半之后,我的灵复活了,我在灵里从街上出来,进入城市,又说道:“悔改吧,信靠基督,你们的罪就被赦免,你们也会得救,否则你们必要灭亡。主自己不也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并且人当信祂吗?祂不是吩咐祂的门徒也这样传讲吗?难道你们的信条不是导致对生活的漠不关心吗?”但他们说:“一派胡言!难道圣子没有做出偿还吗?难道圣父没有将这一切归给我们吗?我们相信这一点,所以祂称我们为义。于是,我们便被恩典之灵引领,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罪呢?死亡和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这罪与悔改的传道者,到底懂不懂福音?”这时,有声音从天上传来,说:“一个不知悔改者的信除了是死信外,还能是什么?结局到了,结局已临到你们,在你们自己眼里高枕无忧、无可指摘吧,在自己的信仰里称义吧,撒旦。”然后,城当中突然裂开一道缝,并且越裂越宽,房子相继陷落,被吞没了。随即大水从鸿沟涌出,淹没了这片废墟。”
当他们就这样陷落、被洪水淹没时,我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堂被告知:“你必看到、听到。”这时,看似淹没他们的洪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故会出现在那些陷入虚假之人的周围。然后,我看见他们沉到沙底,那里有一堆堆的石头,他们在当中到处奔跑,哀号说,他们从自己的大城被驱逐出来了。他们不停地大声喊叫:“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干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我们不是已经被我们的信洁净、净化、称义和成圣了吗?”有的则哭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被造得适合出现在父神面前,并在天使面前被视为、算作、宣称为洁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不是已经为我们作了和解、挽回、补偿,因此我们从罪中得赦、被清洗和洁净了吗?基督不是已经拿走律法的咒诅了吗?为什么我们还是被扔到这该死的地方?我们曾听到一个大胆的传道者谴责我们大城的罪孽,呼喊说:‘信靠基督,悔改吧。’就在我们信靠基督功德之时,我们不就已经信靠祂了吗?就在我们忏悔自己是罪人时,不就已经悔改了吗?那么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这时,只听见有声音从一旁对他们说:“你们知道自己的罪吗?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因此避恶如反对神的罪?凡不避恶者皆留在恶中。罪不是魔鬼吗?所以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必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以及马太福音7:22,23所描述的那些人)
所以,离开吧,各自到自己的地方去。你们看到洞穴的入口就进去,在那里每个人都有要完成的工作,然后按你们的工作量得食物。要不然,饥饿很快会迫使你们进去。”
后来,有声音从天上传给地面上一些在那大城之外的人(他们在启示录11:13也有所提及),大声说:“当心!谨防与这类灵人交往。难道你们不明白,正是被称为罪恶和罪孽的邪恶使人肮脏、污秽吗?若不通过真正的悔改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靠,谁能从邪恶中被洁净和净化呢?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在主面前愧疚自责、忏悔罪恶,祈求帮助和力量以抵制它们,从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你们必须貌似凭自己做所有这一切。当你们领圣餐时,一年做这么一两次;以后每当你们发现所愧疚的罪复发时,就对自己说:‘我们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是悖逆神的罪’。这就是真正的悔改。
“谁不明白,凡不省察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人自出生时,就从各种邪恶中寻找乐趣。报复、行淫、欺骗、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皆令他感到快乐。难道不是这快乐使得你们看不见这些罪吗?或许有人会说,它们是罪,难道它们所给予的快乐不会使你们宽宥它们,甚至以虚假证明它们不是罪吗?因此,你们仍留在罪中,以后犯罪比之前更频繁,直到你们再也不知道什么是罪,确切地说,不知道是否有这回事。真正悔改之人的情形则不然,他将自己所认识并承认的邪恶称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并远离它们,最终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只要做到这一切,他就会发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良善的快乐,这种快乐才是天堂天使所体验到的快乐。一言以蔽之,人越将魔鬼置于身后,就越被主接纳,主会教导、引领他,使他摆脱恶的辖制,将他保守在良善中。这就是从地狱去往天堂的道路,且是唯一的道路。”
非常奇怪的是,改革宗对真正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抵触、反感和厌恶。这种情绪如此强烈,以致他们无法迫使自己省察自己,也看不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忏悔它们。一旦有这样的打算,他们仿佛被恐惧紧紧抓住。在灵界,我曾就这个问题询问过很多人,他们全都声称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当听说天主教徒仍这样做,即省察自己,在神父面前公开忏悔自己的罪时,他们感到非常惊讶;还说,改革宗信徒甚至私下里都不能在神面前这样做,尽管在领受圣餐前,他们同样被责成这样做。那里的一些人想知道事情为何会是这样,他们发现,这种不知悔改的状态和这样的一种心态是由唯信诱发的。然后他们被恩准看到那些敬拜基督,但不祈求圣徒的天主教徒得救。
这事以后,只听见似乎有雷轰,一个声音从天上发言说:“我们无比震惊!告诉改革宗的会众,‘要信靠基督,悔改,你们就会得救。’”我照做后,又加上一句:“洗礼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教会的入门吗?洗礼的引领人代表即将受洗的人所承诺的,不就是他要弃绝魔鬼及其行为吗?圣餐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天堂的入门吗?恭领圣餐前,领受圣餐者不是被告知,要千方百计悔改吗?教理问答,就是整个基督教会的教义不都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都在那里说,不可作这样或那样的恶,要行这样或那样的善吗?由此你们能知道,人越弃绝并远离邪恶,就越被良善打动,并爱上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何为善,甚至不知何为恶。”

诠释启示录 #1107

1107.“我的民哪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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