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7

567.在此,我补充

567.在此,我补充以下记事。记事一:

我突然患上了一种几乎致命的疾病,整个脑袋都受到压迫,疼得要命;一股瘟疫的烟从被称为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的耶路撒冷吹到我身上。我痛得半死,等着我的结局。在这种状态下,我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是我的灵患上了这种病,我的身体也随之病倒了。然后,我听见周围一些人的声音,他们说:“看哪!那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只敬拜人基督的人,死在了我们城市的街道上。”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这个人是否值得安葬;但他们回答说:“不,让他躺着,作为一个奇观让人们看看。”他们不停地来回走动,嘲笑着。当我正在解释启示录第十一章时,这一切就真实地发生在我身上。然后,我从那些嘲笑我的人那里听到了严厉的话,尤其是这些:“没有信仰,人怎能悔改呢?人基督(the man Christ)怎能被崇拜为神呢?既然我们是白白得救的,或从白白的恩典中得救的,没有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这唯一的信仰,即父神派圣子除去律法的定罪或诅咒,将祂的功德归算给我们,从而使我们在祂面前称义,通过牧师的宣告而赦免我们的罪,然后赐给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行一切良善外,我们还需要什么呢?难道这一切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听到这些话,站在旁边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了这些话,但没有能力回答,因为我几乎死了。但三天半后,我的灵恢复了,我在灵里从街上往城里走去,再次说:“悔改吧,相信基督,你们的罪就会被赦免,你们就得救了;否则,你们就会灭亡。主不是亲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叫人信祂吗?祂不是吩咐祂的门徒传同样的道吗?你们信仰的教导不是导致你们完全不关心生活吗?”但他们说:“你在胡说八道!难道圣子没有做出补赎吗?难道圣父没有将它归算给我们,使我们相信这一点的人称义吗?我们以这种方式被恩典的灵引导。因此,罪在我们里面没有立足之地,死亡对我们也没有力量。你这传讲罪与悔改的人,明白这福音吗?”然后,有声音从天上降下来,说:“一个不悔改的人,他的信仰不就是死的信仰吗?末日到了,末日已经临到你们这些漠不关心,在自己眼里无可指摘,以自己的信仰称义的撒但们。”就在这时,突然,一个裂口在城中间开了,并且变宽了;房子相继陷落,被吞没了;随即水从宽阔的鸿沟中涌出,淹没了这片荒场。”

当他们如此沉没,显然被淹没时,我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上被告知:“你必看到,也必听到。”于是,似乎淹没他们的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因此出现在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周围。然后,我看见他们在沙底,那里堆放着成堆的石头,他们在石头中间四处奔跑,哀叹自己被赶出了大城。他们不停地大声喊叫:“为什么这事会临到我们?我们通过我们的信仰不是洁净、纯洁、称义和神圣的吗?我们通过我们的信仰不是被洁净、纯洁、称义和成圣了吗?”其他人大声喊道:“我们通过我们的信仰不是被造得适合出现在父神面前,被看到,并接受归算,在天使们面前被宣布为洁净、纯洁、称义和神圣的吗?我们不是已经和解、挽回、赎罪,从而被赦免、洗净,并从罪中洁净了吗?律法的定罪不是被基督除去了吗?那么,为什么我们被扔到这个地方,仿佛被定罪或受到诅咒?在我们的大城,我们曾听到一个反对罪的大胆传道者说:‘要信基督,悔改。’既然我们已经相信基督的功德了,那么我们不就相信基督了吗?既然我们已经承认自己是罪人了,那么我们不就悔改了吗?为什么这事会临到我们?”

于是就听见有声音从一旁对他们说:“你们知道自己所犯的任何罪吗?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从而避开任何邪恶,如同反对神的罪?不避开罪的人就仍留在罪中。罪不是魔鬼吗?因此,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吧。(路加福音13:26, 27; 马太福音7:22, 23)

因此,离开吧,各人到自己的地方去。你们看到那些通往洞穴的开口了吗?进去吧,你们每个人都会有工作要做,然后得到与你们的工作相称的食物。如果你们不肯进去,那么饥饿很快就会迫使你们进去。”

后来,有声音从天上传到地上一些在那大城之外的人(启示录11:13提到了他们)那里,大声说:“你们要当心;不要与这些灵人交往。你们难道不明白,被称为罪和罪孽的邪恶使人变得不洁和肮脏?除非通过实际的悔改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人怎能从它们当中被洁净和纯洁呢?实际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认定自己有罪,在主面前认罪,祈求帮助和力量来抵制它们,从而停止它们,开始新的生活;你们必须貌似凭自己做这一切。每年参加圣餐礼时做这么一两次;以后每当你们所犯的罪又出现时,你们就对自己说:‘我们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是反对神的罪。’这就是实际的悔改。

“谁不明白,不省察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因为从一个人出生起,一切邪恶就是他所喜悦的;报复、行淫、欺诈、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都是令他感到快乐的。这些邪恶所带来的快乐不是阻止你们看到这些罪吗?如果有人指出它们是罪,这快乐就会让你们为它们找借口,甚至通过虚假来证明它们不是罪。因此,你们仍留在罪中,然后犯罪比之前更频繁,直到你们不知道什么是罪,或是否有这样的事。对一个实际悔改的人来说,情况就不同了。他所认识并承认的自己身上的邪恶,他称之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和远离它们,最终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这种情况越发生,他就越看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良善的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天堂天使所感受到的快乐。总之,任何人越将魔鬼抛在身后,就越被主接纳,并被主教导,引领,远离邪恶,并保持在良善中。这就是从地狱通往天堂的路,并且是唯一的路。”

值得注意的是,新教徒对实际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反对、反感和厌恶。他们的反应如此强烈,以至于他们无法强迫自己进行自我省察,看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认罪;一想到它,他们就仿佛被恐惧紧紧抓住。在灵界,关于这个问题,我问过很多人,他们都声称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当他们听说,天主教徒经常这样做,也就是说,省察自己,在修道士面前公开认罪时,他们感到非常惊讶;尤其是,新教徒甚至私下里在神面前都不能这样做,尽管在参加圣餐礼之前,他们同样被吩咐如此行。他们中的一些人想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们发现,正是唯信的教义导致了这种不悔改的状态和这种心态。然后他们被恩准看到那些敬拜基督,但不呼求圣人的罗马天主教徒得救了。

此后,只听见一阵雷鸣般的声音,并有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话,说:“我们很惊讶!对改革宗的会众说:‘相信基督,悔改,你们就必得救。’”我照做了,并补充说:“洗礼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教会吗?代父母代表即将受洗的人所承诺的,不是他将放弃魔鬼及其作为吗?圣餐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引入天堂吗?在参加圣餐礼之前,领受圣餐的人不是被告知,务必要悔改吗?教理问答,即整个基督教会的教义,不都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是说,不可作这样、那样的恶,要行这样、那样的善吗?你们由此可以知道,人越放弃和远离邪恶,就越渴望和热爱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道什么是良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邪恶。”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7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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