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7.在此,我将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突然得了一种几近致命的疾病,整个脑袋受到压迫,昏昏沉沉。一股瘟疫般的烟雾从耶路撒冷来袭击我,这耶路撒冷名叫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我痛得半死,盼望结束。在这种状态下,我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我的灵经受这些疼痛,随之我的身体也是。然后,我听见周围有声音说:“看哪,我们城市的街道上躺着一个死人,他就是那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唯独视基督这个人为神的人。”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值不值得埋葬此人,他们回答说:“不,让他躺在这里,叫人们看看。”于是,他们来来回回经过,不断奚落我。这是我解释启示录第十一章时,发生在我身上的真事。那时,我听见奚落我的人对我提出的严重指控,尤其是这些话:“没有信,人怎能悔改?基督这个人怎能被当作神来崇拜?既然我们白白得到救恩,无需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信父神差祂儿子拿走律法施加的诅咒,将祂自己的功德归给我们,使我们在祂眼里称义,通过牧师宣告我们罪得赦免,然后赐给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执行一切良善外,还需要什么呢?所有这一切难道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闻听此言,周围站着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这话,却不能回应,因为我几乎要死了。但三天半之后,我的灵复活了,我在灵里从街上出来,进入城市,又说道:“悔改吧,信靠基督,你们的罪就被赦免,你们也会得救,否则你们必要灭亡。主自己不也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并且人当信祂吗?祂不是吩咐祂的门徒也这样传讲吗?难道你们的信条不是导致对生活的漠不关心吗?”但他们说:“一派胡言!难道圣子没有做出偿还吗?难道圣父没有将这一切归给我们吗?我们相信这一点,所以祂称我们为义。于是,我们便被恩典之灵引领,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罪呢?死亡和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这罪与悔改的传道者,到底懂不懂福音?”这时,有声音从天上传来,说:“一个不知悔改者的信除了是死信外,还能是什么?结局到了,结局已临到你们,在你们自己眼里高枕无忧、无可指摘吧,在自己的信仰里称义吧,撒旦。”然后,城当中突然裂开一道缝,并且越裂越宽,房子相继陷落,被吞没了。随即大水从鸿沟涌出,淹没了这片废墟。”
当他们就这样陷落、被洪水淹没时,我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堂被告知:“你必看到、听到。”这时,看似淹没他们的洪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故会出现在那些陷入虚假之人的周围。然后,我看见他们沉到沙底,那里有一堆堆的石头,他们在当中到处奔跑,哀号说,他们从自己的大城被驱逐出来了。他们不停地大声喊叫:“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干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我们不是已经被我们的信洁净、净化、称义和成圣了吗?”有的则哭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被造得适合出现在父神面前,并在天使面前被视为、算作、宣称为洁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不是已经为我们作了和解、挽回、补偿,因此我们从罪中得赦、被清洗和洁净了吗?基督不是已经拿走律法的咒诅了吗?为什么我们还是被扔到这该死的地方?我们曾听到一个大胆的传道者谴责我们大城的罪孽,呼喊说:‘信靠基督,悔改吧。’就在我们信靠基督功德之时,我们不就已经信靠祂了吗?就在我们忏悔自己是罪人时,不就已经悔改了吗?那么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这时,只听见有声音从一旁对他们说:“你们知道自己的罪吗?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因此避恶如反对神的罪?凡不避恶者皆留在恶中。罪不是魔鬼吗?所以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必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以及马太福音7:22,23所描述的那些人)
所以,离开吧,各自到自己的地方去。你们看到洞穴的入口就进去,在那里每个人都有要完成的工作,然后按你们的工作量得食物。要不然,饥饿很快会迫使你们进去。”
后来,有声音从天上传给地面上一些在那大城之外的人(他们在启示录11:13也有所提及),大声说:“当心!谨防与这类灵人交往。难道你们不明白,正是被称为罪恶和罪孽的邪恶使人肮脏、污秽吗?若不通过真正的悔改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靠,谁能从邪恶中被洁净和净化呢?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在主面前愧疚自责、忏悔罪恶,祈求帮助和力量以抵制它们,从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你们必须貌似凭自己做所有这一切。当你们领圣餐时,一年做这么一两次;以后每当你们发现所愧疚的罪复发时,就对自己说:‘我们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是悖逆神的罪’。这就是真正的悔改。
“谁不明白,凡不省察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人自出生时,就从各种邪恶中寻找乐趣。报复、行淫、欺骗、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皆令他感到快乐。难道不是这快乐使得你们看不见这些罪吗?或许有人会说,它们是罪,难道它们所给予的快乐不会使你们宽宥它们,甚至以虚假证明它们不是罪吗?因此,你们仍留在罪中,以后犯罪比之前更频繁,直到你们再也不知道什么是罪,确切地说,不知道是否有这回事。真正悔改之人的情形则不然,他将自己所认识并承认的邪恶称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并远离它们,最终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只要做到这一切,他就会发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良善的快乐,这种快乐才是天堂天使所体验到的快乐。一言以蔽之,人越将魔鬼置于身后,就越被主接纳,主会教导、引领他,使他摆脱恶的辖制,将他保守在良善中。这就是从地狱去往天堂的道路,且是唯一的道路。”
非常奇怪的是,改革宗对真正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抵触、反感和厌恶。这种情绪如此强烈,以致他们无法迫使自己省察自己,也看不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忏悔它们。一旦有这样的打算,他们仿佛被恐惧紧紧抓住。在灵界,我曾就这个问题询问过很多人,他们全都声称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当听说天主教徒仍这样做,即省察自己,在神父面前公开忏悔自己的罪时,他们感到非常惊讶;还说,改革宗信徒甚至私下里都不能在神面前这样做,尽管在领受圣餐前,他们同样被责成这样做。那里的一些人想知道事情为何会是这样,他们发现,这种不知悔改的状态和这样的一种心态是由唯信诱发的。然后他们被恩准看到那些敬拜基督,但不祈求圣徒的天主教徒得救。
这事以后,只听见似乎有雷轰,一个声音从天上发言说:“我们无比震惊!告诉改革宗的会众,‘要信靠基督,悔改,你们就会得救。’”我照做后,又加上一句:“洗礼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教会的入门吗?洗礼的引领人代表即将受洗的人所承诺的,不就是他要弃绝魔鬼及其行为吗?圣餐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天堂的入门吗?恭领圣餐前,领受圣餐者不是被告知,要千方百计悔改吗?教理问答,就是整个基督教会的教义不都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都在那里说,不可作这样或那样的恶,要行这样或那样的善吗?由此你们能知道,人越弃绝并远离邪恶,就越被良善打动,并爱上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何为善,甚至不知何为恶。”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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