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7

567.在此,我将补

567.在此,我将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突然得了一种几近致命的疾病,整个脑袋受到压迫,昏昏沉沉。一股瘟疫般的烟雾从耶路撒冷来袭击我,这耶路撒冷名叫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我痛得半死,盼望结束。在这种状态下,我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我的灵经受这些疼痛,随之我的身体也是。然后,我听见周围有声音说:“看哪,我们城市的街道上躺着一个死人,他就是那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唯独视基督这个人为神的人。”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值不值得埋葬此人,他们回答说:“不,让他躺在这里,叫人们看看。”于是,他们来来回回经过,不断奚落我。这是我解释启示录第十一章时,发生在我身上的真事。那时,我听见奚落我的人对我提出的严重指控,尤其是这些话:“没有信,人怎能悔改?基督这个人怎能被当作神来崇拜?既然我们白白得到救恩,无需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信父神差祂儿子拿走律法施加的诅咒,将祂自己的功德归给我们,使我们在祂眼里称义,通过牧师宣告我们罪得赦免,然后赐给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执行一切良善外,还需要什么呢?所有这一切难道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闻听此言,周围站着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这话,却不能回应,因为我几乎要死了。但三天半之后,我的灵复活了,我在灵里从街上出来,进入城市,又说道:“悔改吧,信靠基督,你们的罪就被赦免,你们也会得救,否则你们必要灭亡。主自己不也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并且人当信祂吗?祂不是吩咐祂的门徒也这样传讲吗?难道你们的信条不是导致对生活的漠不关心吗?”但他们说:“一派胡言!难道圣子没有做出偿还吗?难道圣父没有将这一切归给我们吗?我们相信这一点,所以祂称我们为义。于是,我们便被恩典之灵引领,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罪呢?死亡和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这罪与悔改的传道者,到底懂不懂福音?”这时,有声音从天上传来,说:“一个不知悔改者的信除了是死信外,还能是什么?结局到了,结局已临到你们,在你们自己眼里高枕无忧、无可指摘吧,在自己的信仰里称义吧,撒旦。”然后,城当中突然裂开一道缝,并且越裂越宽,房子相继陷落,被吞没了。随即大水从鸿沟涌出,淹没了这片废墟。”
当他们就这样陷落、被洪水淹没时,我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堂被告知:“你必看到、听到。”这时,看似淹没他们的洪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故会出现在那些陷入虚假之人的周围。然后,我看见他们沉到沙底,那里有一堆堆的石头,他们在当中到处奔跑,哀号说,他们从自己的大城被驱逐出来了。他们不停地大声喊叫:“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干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我们不是已经被我们的信洁净、净化、称义和成圣了吗?”有的则哭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被造得适合出现在父神面前,并在天使面前被视为、算作、宣称为洁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不是已经为我们作了和解、挽回、补偿,因此我们从罪中得赦、被清洗和洁净了吗?基督不是已经拿走律法的咒诅了吗?为什么我们还是被扔到这该死的地方?我们曾听到一个大胆的传道者谴责我们大城的罪孽,呼喊说:‘信靠基督,悔改吧。’就在我们信靠基督功德之时,我们不就已经信靠祂了吗?就在我们忏悔自己是罪人时,不就已经悔改了吗?那么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这时,只听见有声音从一旁对他们说:“你们知道自己的罪吗?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因此避恶如反对神的罪?凡不避恶者皆留在恶中。罪不是魔鬼吗?所以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必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以及马太福音7:22,23所描述的那些人)
所以,离开吧,各自到自己的地方去。你们看到洞穴的入口就进去,在那里每个人都有要完成的工作,然后按你们的工作量得食物。要不然,饥饿很快会迫使你们进去。”
后来,有声音从天上传给地面上一些在那大城之外的人(他们在启示录11:13也有所提及),大声说:“当心!谨防与这类灵人交往。难道你们不明白,正是被称为罪恶和罪孽的邪恶使人肮脏、污秽吗?若不通过真正的悔改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靠,谁能从邪恶中被洁净和净化呢?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在主面前愧疚自责、忏悔罪恶,祈求帮助和力量以抵制它们,从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你们必须貌似凭自己做所有这一切。当你们领圣餐时,一年做这么一两次;以后每当你们发现所愧疚的罪复发时,就对自己说:‘我们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是悖逆神的罪’。这就是真正的悔改。
“谁不明白,凡不省察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人自出生时,就从各种邪恶中寻找乐趣。报复、行淫、欺骗、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皆令他感到快乐。难道不是这快乐使得你们看不见这些罪吗?或许有人会说,它们是罪,难道它们所给予的快乐不会使你们宽宥它们,甚至以虚假证明它们不是罪吗?因此,你们仍留在罪中,以后犯罪比之前更频繁,直到你们再也不知道什么是罪,确切地说,不知道是否有这回事。真正悔改之人的情形则不然,他将自己所认识并承认的邪恶称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并远离它们,最终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只要做到这一切,他就会发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良善的快乐,这种快乐才是天堂天使所体验到的快乐。一言以蔽之,人越将魔鬼置于身后,就越被主接纳,主会教导、引领他,使他摆脱恶的辖制,将他保守在良善中。这就是从地狱去往天堂的道路,且是唯一的道路。”
非常奇怪的是,改革宗对真正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抵触、反感和厌恶。这种情绪如此强烈,以致他们无法迫使自己省察自己,也看不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忏悔它们。一旦有这样的打算,他们仿佛被恐惧紧紧抓住。在灵界,我曾就这个问题询问过很多人,他们全都声称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当听说天主教徒仍这样做,即省察自己,在神父面前公开忏悔自己的罪时,他们感到非常惊讶;还说,改革宗信徒甚至私下里都不能在神面前这样做,尽管在领受圣餐前,他们同样被责成这样做。那里的一些人想知道事情为何会是这样,他们发现,这种不知悔改的状态和这样的一种心态是由唯信诱发的。然后他们被恩准看到那些敬拜基督,但不祈求圣徒的天主教徒得救。
这事以后,只听见似乎有雷轰,一个声音从天上发言说:“我们无比震惊!告诉改革宗的会众,‘要信靠基督,悔改,你们就会得救。’”我照做后,又加上一句:“洗礼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教会的入门吗?洗礼的引领人代表即将受洗的人所承诺的,不就是他要弃绝魔鬼及其行为吗?圣餐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天堂的入门吗?恭领圣餐前,领受圣餐者不是被告知,要千方百计悔改吗?教理问答,就是整个基督教会的教义不都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都在那里说,不可作这样或那样的恶,要行这样或那样的善吗?由此你们能知道,人越弃绝并远离邪恶,就越被良善打动,并爱上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何为善,甚至不知何为恶。”

揭秘启示录 #505

505.启11:9.

505.启11:9.“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表示当所有已经处于并将处于源于唯信的教义虚假和由此产生的生活邪恶,直到现教会结束和新教会开始的人,都听到并将要听到这两个基本要素,即对主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作为时。“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是指所有处于并将要处于源于唯信的教义虚假和由此产生的生活邪恶的改革宗信徒;“各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虚假的人(AR 483节);“各支派”表示教会的虚假和邪恶(AR 349节);“各舌头”表示对它们的承认和接受(AR 483节);“各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因此,这四者表示所有已经这样,并将要这样的人,无论集体还是个体,因而表示所有已经在大城里的人,和所有此后像他们一样从世上来到那里的人。“他们的尸首”或这两个见证人的尸首,表示前面所提到的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AR 501节);“有人观看”表示当他们听到并将要听到它们时,因为“观看”论及他们的尸首,“听”论及这两个基本要素;“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也就是说,直到现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将这一切合成一个意思,就能明显看出,“从各人民、各支派、各舌头、各民族中,有人观看他们的尸首三天半”在灵义上表示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事物。“三天半”之所以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是因为“天”表示状态,数字“三”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半”表示开始;因为“三天半”与“一周”所表相同;一周中的“六天”表示完整直到结束之物,“第七天”表示神圣之物;因为“三个半”是数字“七”的一半,“七天”构成一周,一个加倍的数字和组成它的除开后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

“三”表示完整,因而直到结束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看出来;以赛亚书:

以赛亚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

撒母耳记:

耶和华呼叫撒母耳三次,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过来。(撒母耳记上3:1-8)

列王纪: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又:

以利亚吩咐他们在燔祭上倒水三次。(列王纪上18:34)

马太福音:

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又:

耶稣对彼得说,彼得会三次否认祂。(马太福音26:34)

约翰福音:

主三次问彼得,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

约拿书:

约拿在鲸鱼的腹中三天三夜。(约拿书1:17)

马太福音:

耶稣说,这圣殿要拆毁,祂三日内又建造起来。(马太福音26:61; 约翰福音2:19)

又: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44)

又:

耶稣在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

此外还有许多经文(如以赛亚书16:14; 何西阿书6:2; 出埃及记3:18; 10:22-23; 19:1, 11, 15-16, 18; 利未记19:23-25; 民数记19:11至末尾; 31:19-24; 申命记19:2-3; 26:12; 约书亚记1:11; 3:2; 撒母耳记上20:5, 12, 19-20, 35-36, 41; 撒母耳记下24:11-13; 但以理书10:1-3; 马可福音12:2, 4, 6; 路加福音20:12; 13:32, 33)。“七”和“三”一样表示完全和完整之物;但“七”论及神圣的事物,“三”论及不神圣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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