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7.在此,我将补充几个记事。记事一:
我突然得了一种几近致命的疾病,整个脑袋受到压迫,昏昏沉沉。一股瘟疫般的烟雾从耶路撒冷来袭击我,这耶路撒冷名叫所多玛和埃及(启示录11:8)。我痛得半死,盼望结束。在这种状态下,我在床上躺了三天半。我的灵经受这些疼痛,随之我的身体也是。然后,我听见周围有声音说:“看哪,我们城市的街道上躺着一个死人,他就是那个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唯独视基督这个人为神的人。”他们问一些神职人员值不值得埋葬此人,他们回答说:“不,让他躺在这里,叫人们看看。”于是,他们来来回回经过,不断奚落我。这是我解释启示录第十一章时,发生在我身上的真事。那时,我听见奚落我的人对我提出的严重指控,尤其是这些话:“没有信,人怎能悔改?基督这个人怎能被当作神来崇拜?既然我们白白得到救恩,无需我们自己的任何功德,那么,除了信父神差祂儿子拿走律法施加的诅咒,将祂自己的功德归给我们,使我们在祂眼里称义,通过牧师宣告我们罪得赦免,然后赐给我们圣灵在我们里面执行一切良善外,还需要什么呢?所有这一切难道不符合圣经、不符合理性吗?”闻听此言,周围站着的人群都鼓起掌来。
我听到这话,却不能回应,因为我几乎要死了。但三天半之后,我的灵复活了,我在灵里从街上出来,进入城市,又说道:“悔改吧,信靠基督,你们的罪就被赦免,你们也会得救,否则你们必要灭亡。主自己不也传讲悔改,使罪得赦,并且人当信祂吗?祂不是吩咐祂的门徒也这样传讲吗?难道你们的信条不是导致对生活的漠不关心吗?”但他们说:“一派胡言!难道圣子没有做出偿还吗?难道圣父没有将这一切归给我们吗?我们相信这一点,所以祂称我们为义。于是,我们便被恩典之灵引领,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罪呢?死亡和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这罪与悔改的传道者,到底懂不懂福音?”这时,有声音从天上传来,说:“一个不知悔改者的信除了是死信外,还能是什么?结局到了,结局已临到你们,在你们自己眼里高枕无忧、无可指摘吧,在自己的信仰里称义吧,撒旦。”然后,城当中突然裂开一道缝,并且越裂越宽,房子相继陷落,被吞没了。随即大水从鸿沟涌出,淹没了这片废墟。”
当他们就这样陷落、被洪水淹没时,我想知道他们在深渊里的命运,我从天堂被告知:“你必看到、听到。”这时,看似淹没他们的洪水在我眼前消失了。因为在灵界,水是对应,故会出现在那些陷入虚假之人的周围。然后,我看见他们沉到沙底,那里有一堆堆的石头,他们在当中到处奔跑,哀号说,他们从自己的大城被驱逐出来了。他们不停地大声喊叫:“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干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我们不是已经被我们的信洁净、净化、称义和成圣了吗?”有的则哭喊:“我们不是凭我们的信被造得适合出现在父神面前,并在天使面前被视为、算作、宣称为洁净、纯洁、公义和神圣了吗?不是已经为我们作了和解、挽回、补偿,因此我们从罪中得赦、被清洗和洁净了吗?基督不是已经拿走律法的咒诅了吗?为什么我们还是被扔到这该死的地方?我们曾听到一个大胆的传道者谴责我们大城的罪孽,呼喊说:‘信靠基督,悔改吧。’就在我们信靠基督功德之时,我们不就已经信靠祂了吗?就在我们忏悔自己是罪人时,不就已经悔改了吗?那么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在我们身上?”
这时,只听见有声音从一旁对他们说:“你们知道自己的罪吗?你们可曾省察过自己,因此避恶如反对神的罪?凡不避恶者皆留在恶中。罪不是魔鬼吗?所以你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那时,你们必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要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以及马太福音7:22,23所描述的那些人)
所以,离开吧,各自到自己的地方去。你们看到洞穴的入口就进去,在那里每个人都有要完成的工作,然后按你们的工作量得食物。要不然,饥饿很快会迫使你们进去。”
后来,有声音从天上传给地面上一些在那大城之外的人(他们在启示录11:13也有所提及),大声说:“当心!谨防与这类灵人交往。难道你们不明白,正是被称为罪恶和罪孽的邪恶使人肮脏、污秽吗?若不通过真正的悔改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靠,谁能从邪恶中被洁净和净化呢?真正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在主面前愧疚自责、忏悔罪恶,祈求帮助和力量以抵制它们,从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你们必须貌似凭自己做所有这一切。当你们领圣餐时,一年做这么一两次;以后每当你们发现所愧疚的罪复发时,就对自己说:‘我们不会这样做,因为这是悖逆神的罪’。这就是真正的悔改。
“谁不明白,凡不省察并看到自己罪的人仍留在罪中?人自出生时,就从各种邪恶中寻找乐趣。报复、行淫、欺骗、亵渎,尤其出于自我之爱实施统治,皆令他感到快乐。难道不是这快乐使得你们看不见这些罪吗?或许有人会说,它们是罪,难道它们所给予的快乐不会使你们宽宥它们,甚至以虚假证明它们不是罪吗?因此,你们仍留在罪中,以后犯罪比之前更频繁,直到你们再也不知道什么是罪,确切地说,不知道是否有这回事。真正悔改之人的情形则不然,他将自己所认识并承认的邪恶称为罪,因此开始避开并远离它们,最终感觉它们的快乐并不令人快乐。只要做到这一切,他就会发现并热爱良善,最终感受到良善的快乐,这种快乐才是天堂天使所体验到的快乐。一言以蔽之,人越将魔鬼置于身后,就越被主接纳,主会教导、引领他,使他摆脱恶的辖制,将他保守在良善中。这就是从地狱去往天堂的道路,且是唯一的道路。”
非常奇怪的是,改革宗对真正的悔改有某种根深蒂固的抵触、反感和厌恶。这种情绪如此强烈,以致他们无法迫使自己省察自己,也看不到自己的罪,并在神面前忏悔它们。一旦有这样的打算,他们仿佛被恐惧紧紧抓住。在灵界,我曾就这个问题询问过很多人,他们全都声称这超出了他们的能力。当听说天主教徒仍这样做,即省察自己,在神父面前公开忏悔自己的罪时,他们感到非常惊讶;还说,改革宗信徒甚至私下里都不能在神面前这样做,尽管在领受圣餐前,他们同样被责成这样做。那里的一些人想知道事情为何会是这样,他们发现,这种不知悔改的状态和这样的一种心态是由唯信诱发的。然后他们被恩准看到那些敬拜基督,但不祈求圣徒的天主教徒得救。
这事以后,只听见似乎有雷轰,一个声音从天上发言说:“我们无比震惊!告诉改革宗的会众,‘要信靠基督,悔改,你们就会得救。’”我照做后,又加上一句:“洗礼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教会的入门吗?洗礼的引领人代表即将受洗的人所承诺的,不就是他要弃绝魔鬼及其行为吗?圣餐难道不是悔改的圣礼,因而是进入天堂的入门吗?恭领圣餐前,领受圣餐者不是被告知,要千方百计悔改吗?教理问答,就是整个基督教会的教义不都在教导悔改吗?第二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不都在那里说,不可作这样或那样的恶,要行这样或那样的善吗?由此你们能知道,人越弃绝并远离邪恶,就越被良善打动,并爱上良善,在此之前,他不知何为善,甚至不知何为恶。”
启示录6
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你来看。
2.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拿着弓,并有冠冕赐给他;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
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
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使人彼此相杀;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
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
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油和酒也不可糟蹋。
7.他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的声音说,你来看。
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来杀害。
9.他揭开第五印的时候,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
10.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
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
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见有大地震;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
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
14.天就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其位置。
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
16.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
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
灵 义
整章内容
本章论述了对那些即将面临最后的审判之人的检查;检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是何品质,由此他们的生命状态是何品质。有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启6:1, 2);有些人没有良善(启6:3, 4);有些人处于对真理的蔑视(启6:5, 6);有些人在良善和真理上都彻底荒废了(启6:7, 8)。那些因恶人而在低地被主保护,要在最后审判之时被释放的人的状态(启6:9, 10, 11)。那些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最后审判之日是什么样(启6:12-17)。
各节内容
启6: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示主对所有即将面临最后的审判之人的检查,即检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由此检查他们的生命状态(295节)。“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表示照着圣言的神性真理(296节)。“你来看”表示关于按顺序排在第一位的人的显现(297节)。
启6:2.“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白马”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对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理解(298节);“骑在马上的拿着弓”表示他们拥有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他们出于该教义与来自地狱的虚假和邪恶争战(299节);“并有冠冕赐给他”表示他们争战的徽章(300节)。“他出来征服,并可以征服”表示战胜邪恶和虚假,直到永远(301节)。
启6:3.“他揭开第二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二个活物说,你来看”在此处和前面所表相同(302-304节)。
启6:4.“就另有一匹马出来,是红的”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在良善方面,因而在生活方面,对圣言的理解彻底灭绝(305节)。“它被赐给了那骑马的,要从地上夺去和平”表示夺去仁爱、属灵的安全和内在的安息(306节)。“使人彼此相杀”表示内部仇恨、来自地狱的侵扰和内在不安(307节)。“又有一把大剑赐给了他”表示邪恶之虚假对真理的摧毁(308节)。
启6:5.“他揭开第三印的时候,我听见第三个活物说,你来看”在此处和前面所表相同(309-311节)。“我就观看,看哪,一匹黑马”表示在这些人中间,在真理方面,因而在教义方面,对圣言的理解彻底灭绝(312节)。“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估价,它在这些人中间是什么样(313节)。
启6:6.“我听见在四活物中间有声音说”表示主对圣言的神性保护(314节)。“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表示因为对良善和真理的估价如此之少,以至于几乎什么都不是(315节)。“油和酒也不可糟蹋”表示主规定,从内层隐藏在圣言中的神圣良善和真理不可遭到侵犯和亵渎(316节)。
启6:7.“他揭开第四印的时候,我听见第四个活物的声音说,你来看”在此处和前面所表相同(317-319节)。
启6:8.“我就观看,看哪,一匹灰白马”表示在良善和真理方面,对圣言的理解都灭绝了(320节)。“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地狱也随着他”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而诅咒(321节)。“有能力赐给他们管理地上的第四部分,来杀害”表示教会中的一切良善的毁灭(322节)。“可以用剑、饥荒、死亡、地上的野兽”表示通过教义的虚假,生活的邪恶,自我之爱和欲望(323节)。
启6:9.“他揭开第五印的时候”表示主对那些将在最后审判之日得救,在此期间被保留之人的生命状态的检查(324节)。“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表示那些因照圣言的真理生活并承认主的神性人身而遭恶人弃绝的人,主保护他们,免得他们被迷惑(325节)。
启6:10.“他们大声喊着”表示内心的悲痛(326节);“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表示因这一事实:最后的审判被推迟了,那些向圣言和主的神性施暴的人没有被移除(327节)。
启6:11.“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表示他们与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天使的交流和结合(328节);“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表示最后的审判还要再推迟一段时间,直到那些以同样的方式遭恶人弃绝的人被聚集在一起(329节)。
启6:12.“他揭开第六印的时候,我观看”表示主对那些内在邪恶,即将面临审判之人的生命状态的检查(330节)。“见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中间完全改变,以及恐惧(331节)。“日头变黑像毛布,月亮变得像血”表示在他们里面对一切爱之良善的玷污,以及对一切信之真理的歪曲(332节)。
启6:13.“天上的星辰坠落于地”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的驱散(333节)。“如同无花果树被大风摇动,丢下她未熟的无花果一样”表示通过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的推理(334节)。
启6:14.“天就收起,好像书卷被卷起来”表示与天堂的分离,并与地狱的结合(335节)。“众山和海岛都被挪移,离开其位置”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逐渐远去了(336节)。
启6:15.“地上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和一切奴仆、一切自由人”表示那些在分离之前,要么从其他人那里,要么从自己那里处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理解,并处于其知识的科学,或认知的知识,处于学问,却没有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337节)。“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表示那些现在处于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的人(338节)。
启6:16.“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对邪恶的确认,直到他们不承认主的任何神性(339节)。
启6:17.“因为祂愤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表示他们通过因最后的审判,与善人并信徒的分离而自己变得如此,否则,他们无法忍受这最后的审判。
诠 释
295.启6:1.“我看见羔羊揭开七印中第一印的时候”表示主对所有即将面临最后审判之人的检查,即检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由此检查他们的生命状态。所表示的,是这些事,因为按照顺序,接下来是对所有即将面临最后审判之人的检查,即检查他们的生命状态,并且主照着圣言来检查。因此,这就是“羔羊揭开书卷七印”所表示的。“打开那书卷、松开那七印”表示知道所有人的生命状态,并照着各人自己的状态审判各人(参看AR 259-265, 267, 273, 2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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