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6.就其属世人而言,人就像一个动物;他通过生活获得了动物的形像。因此,在灵界,这样的人周围会出现出各种动物,它们都是对应。因为就本身而言,人的属世层纯粹是动物;但由于属灵层被添加到它上面,所以他能变成一个人(在更全面的意义上)。即便他没有通过行使这种能力变成一个人,他也能伪造人,尽管那时他只是个会说话的动物。因为他基于属世理性说话,但基于属灵疯狂思考,基于属世道德行事,但基于属灵欲望或属灵淫欲去爱。在一个属灵理性的人看来,他的行为与狼蛛咬伤所致的圣维特斯舞蹈症或圣盖伊舞蹈病几乎没什么不同。
众所周知,伪君子可以谈论神,盗贼可以谈论诚实,通奸者可以谈论贞洁,等等。但除非人有能力关闭或打开他的思维和话语之间,并他的意图和行为之间的门,除非这扇门由谨慎或狡猾来看守,否则他会比任何野兽都更凶猛地冲向罪行和残忍。然而,死后,这扇门在每个人里面都会打开;那时,他的真正性质就显而易见了;但他会通过地狱里的惩罚和关押而受到约束。因此,善良的读者,要审视自己,找出自己里面的一个或多个邪恶,出于宗教移除它们。如果你出于其它任何原因或目的移除邪恶,那么你这样做只是为了让它们不再出现在世人面前。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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