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6.就其属世人而言,人就像一个动物,他通过自己所过的生活而具有一个动物的形象。所以在灵界,这种人周围会出现出各种动物,它们都是对应。就本质而言,人的属世层无非是动物,但他能变成一个人,因为他有变得属灵的额外馈赠。他若没有凭这种变得属灵的能力变成一个人,也能伪装成人,尽管他无非是一个会说话的动物。因为他的言语出自其属世的理性,而他的思维却出自属灵的疯狂,他的行为则出自属世的道德,但他的爱却出自属灵的欲望。在理性者从属灵的角度看来,他的行为和人被狼蛛咬后患上的跳舞病,或所谓圣维特斯舞蹈症(小舞蹈病)几乎没什么两样。
谁不知道伪君子能谈论神,强盗能谈论诚实,奸淫者能谈论贞洁等等?但除非人享有一种天赋,能关闭或打开将思维和话语、意图和行为连接起来的那道门,并且以谨慎或狡猾为守门人,否则他就会扎进各种罪行和残忍,比任何野兽都要凶猛。但死后,每个人里面的那道门都会打开,那时,他的本性显而易见。不过,他会受到地狱惩罚和监禁的约束。因此,善良的读者,务必审视自己,在自己身上找出一两个邪恶,出于宗教原因弃绝它们。如果你怀着其它任何意图或动机这样做,那么你的弃绝只不过是将这些邪恶从世人眼前隐藏起来。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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