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6.就其属世人而言,人就像一个动物,他通过自己所过的生活而具有一个动物的形象。所以在灵界,这种人周围会出现出各种动物,它们都是对应。就本质而言,人的属世层无非是动物,但他能变成一个人,因为他有变得属灵的额外馈赠。他若没有凭这种变得属灵的能力变成一个人,也能伪装成人,尽管他无非是一个会说话的动物。因为他的言语出自其属世的理性,而他的思维却出自属灵的疯狂,他的行为则出自属世的道德,但他的爱却出自属灵的欲望。在理性者从属灵的角度看来,他的行为和人被狼蛛咬后患上的跳舞病,或所谓圣维特斯舞蹈症(小舞蹈病)几乎没什么两样。
谁不知道伪君子能谈论神,强盗能谈论诚实,奸淫者能谈论贞洁等等?但除非人享有一种天赋,能关闭或打开将思维和话语、意图和行为连接起来的那道门,并且以谨慎或狡猾为守门人,否则他就会扎进各种罪行和残忍,比任何野兽都要凶猛。但死后,每个人里面的那道门都会打开,那时,他的本性显而易见。不过,他会受到地狱惩罚和监禁的约束。因此,善良的读者,务必审视自己,在自己身上找出一两个邪恶,出于宗教原因弃绝它们。如果你怀着其它任何意图或动机这样做,那么你的弃绝只不过是将这些邪恶从世人眼前隐藏起来。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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