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5

565.请允许我简要

565.请允许我简要描述一下纯属世的理性和道德的人;就本身而言,他是感官的,若继续朝这个方向发展,就变成肉体或物质的。但下面的描述将以大纲的形式来概述。感官层是人心智生命的最外层或终端,与五种身体感官紧密相连。基于身体感官来判断一切,只相信自己亲眼看到、亲手摸到的东西,称之为真实事物,弃绝其它一切事物的人,就被称为感官人。他那从天堂之光中观看或拥有视力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所以他看不到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任何真理。这样的人在最外层思考,而不是出于任何属灵之光从内层来思考,因为他处于粗俗或迟钝的属世之光;因此,他从内层反对那些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事物,尽管他表面上可以为它们说话,甚至热情地辩护,这种热情与他通过它们获得权力和财富的希望成正比。那些深深确认虚假的有学问和博学的人,尤其那些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人,比其他人更感官化。

感官人能敏锐而巧妙地推理,因为他们的思维离言语如此之近,几乎就在言语中,可以说就在嘴唇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都归于唯独来自记忆的言语,或说他们认为一切聪明只在于凭记忆说话。此外,他们能巧妙地证实虚假,证实之后就相信它们是真理。然而,他们的推理和证实是基于感官的谬误,这些谬误迷惑和说服了普通民众。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和恶毒。贪婪的人或守财奴、通奸者和骗子或诡诈的人尤其感官化,尽管在世人看来,他们似乎很有天赋、很理智。他们心智的内层是卑鄙败坏、恶心肮脏的;他们通过这些内层与地狱相通;在圣言中,他们被称为死人。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感官的,他们越感官化,他们居住的地狱就越深;地狱灵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层结合。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的后脑勺似乎是中空的。那些只基于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推理的人,被古人称为知识树上的蛇。

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应占据最后一位,而不是第一位;在一个智慧和聪明的人里面,它们的确占据最后一位,并从属于内层事物;而在一个愚蠢的人里面,它们占据第一位,并对他有控制力,或说占主导地位。当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占据最后一位时,一条通往理解的道路就通过它们被打开了,真理通过提取的方式被完善,或说被挑选出来并洁净。这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离世界是最近的,并允许从世界流入的东西进入,可以说筛选它们。人通过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与世界相通,通过理性事物或理性观念与天堂相通。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提供服务于心智内层的东西。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服务于心智的理智部分或理智,有些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服务于自愿部分或意愿。除非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否则人几乎没有智慧。但当人的思维被提升到感官事物或感官印象之上时,他就会进入更清晰的光,最终进入天堂之光,然后对从天堂流下来的东西有一种感知。理解力的最外层或终端是属世知识,意愿的最外层或终端是感官快乐。


诠释启示录 #983

983.启16:9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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