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5

565.现应简要描述

565.现应简要描述一下纯属世的理性道德之人。就本质而言,他是感官的,若持续如此,就变成肉体或血气的。但需分成几节来描述这类人。感官层是人类心智生命的最表层,紧紧附着并联结于人的五种身体感官。“感官人”这个术语适用于一切判断皆依赖于身体感官,并且只相信亲眼所见,新手所摸的事物,视这些事物为真实的,拒绝其它一切之人。他那使他通过天堂之光看见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以致他根本看不见涉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这种人在最表层思考,而最表层没有来自任何属灵之光的内在启示,因为他处于粗鄙的属世之光。因此,他从内在反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尽管表面上能说赞成它们的话,甚至随着他希望获得权力并藉权力获得财富而愈加热情。执着于虚假的学识渊博之人,尤其那些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人,比其他人更感官化。
感官人在推理方面很敏锐、巧妙,因为他们的思维如此接近言语,以至于几乎处在其中,可以说就在口唇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才智归于唯独来自记忆的言语。此外,他们能巧妙地证实虚假,证实之后便信以为真。但其推理和证据都是基于感官所产生的谬误,这些谬误会迷惑和说服普通百姓。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恶毒。守财奴、奸淫者和骗子尤其感官化,尽管在世人眼里,他们似乎很有才能。其心智的内层粗鄙淫秽;他们通过这些内层与地狱相通,正是圣言所说的死人。凡在地狱者都是感官的,地狱越深,他们就越感官化;地狱灵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联结。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的后枕骨似乎被掏空了。那些其推理唯独基于感官印象之人,被古人称为知识树上的蛇。
感官印象应占据最后一位,而不是首位;对聪明智慧人来说,它们的确位于最后,并服从于更内层的事物。但对愚顽人来说,它们则占据首位,并主宰他。感官印象若位于最后,就能用来打开通往理解的道路,真理也会以提炼的方式得到完善。这些感官印象最接近尘世,并允许来自尘世的东西流入,可以说会筛选它们。人藉感官印象与尘世接触,藉理性观念与天堂接触。感官印象提供诸如服务于心智内层的那类事物,并且既有提供服务于理智部分之物的感官印象,也有提供服务于自愿部分之物的感官印象。除非思维被提升至感官印象层面之上,否则人的智慧极其受限。当人的思维被提升至这一层面之上时,他便进入更加清晰的光明中,最终进入天堂之光,因此能觉察诸如从天上流下来的那类观念。理解的最低层是属世的认知能力,意愿的最低层是感官的快乐。

诠释启示录 #1155

1155.“马、车”

1155.“马、车”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马”和“车”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参看AE 355, 364a, 372a, 373, 381, 382, 575, 923节),因而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真理,因为理解力的事物属于真理和理性。“车”是指来自一个理性源头的良善,因为车是由马来拉的,而马表示来自理性源头的真理。事实上,车是一种战车或马车,“战车或马车”表示教义(参看AE 355节),当真理来拉这些教义,就像马拉车一样时,它们是良善,因为教义既教导真理,也教导良善。

以赛亚书中的“车”具有相同的含义:

那时他们必将你们的弟兄从所有民族中带出来,作为供物献给耶和华,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马,车,轿,骡子,独峰驼”在灵义上是指属于教义,因而属于教会的事物,因为这段经文论述了主将要建立的一个新教会。“马”表示理智事物或理解力的事物,“车”表示教义,“轿”表示良善的教义,“骡子”表示理性事物,“独峰驼”表示良善方面的理性事物;他们要带出来的“弟兄”表示所有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圣山耶路撒冷”表示仁爱在其中掌权的教会。此处所表示的,是被亵渎的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或论及巴比伦,巴比伦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亵渎。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6)圣治的第六条律法是,人不能靠外在方法被改造,而要靠内在方法被改造;外在方法是指神迹和异象,以及恐惧和惩罚。内在方法是指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以及仰望主;因为这些方法通过内在途径进入,并逐出居于里面的邪恶和虚假;而外在方法通过外在途径进入,不会逐出邪恶和虚假,而是会把它们关在里面。尽管如此,只要人以前通过内在方法被改造过,他就可以通过外在方法进一步被改造。这一点从前面提到的律法可推知,即:人通过自由被改造,没有自由就无法被改造,以及强迫自己来自自由,但被强迫不是;人既能被神迹和异象强迫,也能被恐惧和惩罚强迫;但神迹和异象强迫他灵的外在,这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恐惧和惩罚强迫他身体的外在,这外在在于说话和行动。后者可以被强迫,因为人虽然自由思考和意愿,但他灵的外在在于思考和意愿,绝不能被强迫,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用来被改造的内在自由就会灭亡。

如果人能被神迹和异象改造,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会被改造。因此,这是圣治的一条神圣律法:内在自由决不可以受到丝毫侵犯;因为主通过内在自由进入人,甚至进入他所在的地狱,并在那里引导他;他若愿意跟随,主就会把他领出地狱,并领到天堂,在天堂又领他越来越接近祂自己。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才能从地狱的自由中被领出来,并被引入天堂的自由;就本身而言,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为它来自地狱,而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会逐渐变得越来越自由,最终变成最自由的,因为它来自主,主愿意人不受一丁点强迫。人的改造就沿着这条路径进行,但神迹和异象会关闭这条路径。

人之灵的自由也永远不可受到侵犯,以便他的邪恶,无论遗传的,还是实际的,都可以被改造;当他强迫自己时,如前所述,这种改造就会实现。主通过激起他对真理的情感和对良善的情感而移除这些邪恶,他从对真理的情感中获得聪明,通过对良善的情感获得爱。一个人处于这些情感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和虚假。这条改造的路径会被神迹和异象关闭,因为它们会说服人,并强迫人相信,从而可以说将思维束缚在监狱里。因此,当他的自由被剥夺时,他就无法从内层来移除他的邪恶了,因为邪恶只有通过这种内在方法,或说从内层才能被移除。因此,邪恶依旧被关在里面,他们出于他们所爱的地狱自由不断反对神迹和异象留下了深刻印象的那些真理和良善,并最终驱散它们,称神迹为自然的内部运作,称异象为幻想的谵妄,或混乱的想象力的疯狂妄想,称真理和良善为谬误和荒唐。因为这就是被关在里面的邪恶对把它们关在里面的外在产生的影响,或说这些邪恶对外在的行为。然而,肤浅的思维只会使人以为神迹和异象虽然说服人,却不会剥夺思考的自由;但事实是,对未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确实会剥夺它;而对已被改造的人来说,它们不会剥夺它,因为对前者来说,它们将邪恶关在里面,而对后者来说,它们没有将邪恶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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