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5.现应简要描述一下纯属世的理性道德之人。就本质而言,他是感官的,若持续如此,就变成肉体或血气的。但需分成几节来描述这类人。感官层是人类心智生命的最表层,紧紧附着并联结于人的五种身体感官。“感官人”这个术语适用于一切判断皆依赖于身体感官,并且只相信亲眼所见,新手所摸的事物,视这些事物为真实的,拒绝其它一切之人。他那使他通过天堂之光看见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以致他根本看不见涉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这种人在最表层思考,而最表层没有来自任何属灵之光的内在启示,因为他处于粗鄙的属世之光。因此,他从内在反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尽管表面上能说赞成它们的话,甚至随着他希望获得权力并藉权力获得财富而愈加热情。执着于虚假的学识渊博之人,尤其那些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人,比其他人更感官化。
感官人在推理方面很敏锐、巧妙,因为他们的思维如此接近言语,以至于几乎处在其中,可以说就在口唇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才智归于唯独来自记忆的言语。此外,他们能巧妙地证实虚假,证实之后便信以为真。但其推理和证据都是基于感官所产生的谬误,这些谬误会迷惑和说服普通百姓。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恶毒。守财奴、奸淫者和骗子尤其感官化,尽管在世人眼里,他们似乎很有才能。其心智的内层粗鄙淫秽;他们通过这些内层与地狱相通,正是圣言所说的死人。凡在地狱者都是感官的,地狱越深,他们就越感官化;地狱灵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联结。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的后枕骨似乎被掏空了。那些其推理唯独基于感官印象之人,被古人称为知识树上的蛇。
感官印象应占据最后一位,而不是首位;对聪明智慧人来说,它们的确位于最后,并服从于更内层的事物。但对愚顽人来说,它们则占据首位,并主宰他。感官印象若位于最后,就能用来打开通往理解的道路,真理也会以提炼的方式得到完善。这些感官印象最接近尘世,并允许来自尘世的东西流入,可以说会筛选它们。人藉感官印象与尘世接触,藉理性观念与天堂接触。感官印象提供诸如服务于心智内层的那类事物,并且既有提供服务于理智部分之物的感官印象,也有提供服务于自愿部分之物的感官印象。除非思维被提升至感官印象层面之上,否则人的智慧极其受限。当人的思维被提升至这一层面之上时,他便进入更加清晰的光明中,最终进入天堂之光,因此能觉察诸如从天上流下来的那类观念。理解的最低层是属世的认知能力,意愿的最低层是感官的快乐。
32启1:9.“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有份的”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使徒约翰代表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也处于信之真理,因为仁是信的灵魂和生命。正因如此,约翰自称是他写信给教会中的那些人的弟兄和同伴,因为他写信给七个教会。在圣言的灵义上,“弟兄”是指一个处于仁之良善的人,而“同伴”是指一个由此处于信之真理的人。事实上,所有人可以说都通过仁爱而具有血亲关系,通过信仰而具有姻亲关系;因为仁爱能带来结合,而信仰不能,除非它来自仁爱。当信仰来自仁爱时,仁爱带来结合,信仰则带来联系或交往;由于它们构成一体,所以主吩咐所有人都要成为“弟兄”,祂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主也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或生活良善的人为“弟兄”,因为祂说:
那些听了神的话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1; 马太福音12:49; 马可福音3:33-35)
“母亲”是指教会,“弟兄”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由于仁之良善是“弟兄”,所以主称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为“弟兄”(如马太福音25:40),以及“门徒”(马太福音28:10; 约翰福音20:17)。然而,我们没有读到门徒称主为“弟兄”,因为“弟兄”是来自主的良善。这就好比国王、首领和权贵称他们的血亲和姻亲,或说亲戚和邻舍为弟兄,但后者不能反过来如此称呼他们,因为主说: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还说:
你们称呼我夫子、主;你们说得对,我本来就是。(约翰福音13:13)
以色列人将他们的祖先雅各的所有后裔都称为“弟兄”,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将以扫的后裔也称为“弟兄”,但将非出身于这两人的后裔称为“同伴”。然而,由于圣言在灵义上只论述那些在主教会里的人,所以在灵义上,“弟兄”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仁之良善的人,“同伴”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的人。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你们各人要对同伴,各人要对弟兄如此说,耶和华回答什么?(耶利米书23:35)
同一先知书:
你们没有各人向弟兄,各人向同伴宣告自由。(耶利米书34:17)
申命记:
不可向同伴或弟兄追讨。(申命记15:1, 2)
诗篇:
因我弟兄和同伴的缘故,我要说。(诗篇122:8)
以赛亚书:
各人都帮助自己的同伴,对他的弟兄说,要刚强。(以赛亚书41:6)
在反面意义上,耶利米书:
你们各人当谨防自己的同伴,不可信靠弟兄;因为各弟兄尽行欺骗,各同伴都诽谤。(耶利米书9:4)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叫各人攻击自己的兄弟,攻击自己的同伴。(以赛亚书19:2)
以及其它地方。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为何约翰自称“弟兄和同伴”;并且在圣言中,“弟兄”是指一个处于仁爱或良善的人,“同伴”是指一个处于信仰或真理的人。但由于信仰源于仁爱,所以没有人被主称为“同伴”,只被称为“弟兄”或“邻舍”。每个人也都照着良善的品质而成为邻舍(路加福音1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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