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4

XI.一个从未悔改,

XI.一个从未悔改,或从未审视和省察自己的人,

最终不知道什么是定罪或诅咒的邪恶,什么是拯救的良善

564.由于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很少有人实践悔改,所以此处补充这一事实:不审视和省察自己的人,最终不知道什么是定罪或诅咒的邪恶,什么是拯救的良善,因为他没有宗教信仰来引导他认识到这一点。人没有看到、认识和承认的邪恶会留下来,或仍留在他身上;凡留下来的东西都会变得越来越根深蒂固,直到它阻塞或关闭心智的内层,以至于人首先变成属世的,然后变成感官的,最终变成肉体的。在所有这些状态下,他都没有意识到任何定罪或诅咒的邪恶,或拯救的良善。他变得像一棵长在坚硬岩石上的树,树根在裂缝中扩散,最终因缺乏水分而枯萎。

每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都是理性和道德的;但有两条途径通向理性,一条来自世界,另一条来自天堂。只从世界,没有从天堂变得理性和道德的人,只在言行举止上是理性和道德的,但他内心是动物,甚至是野兽,因为他与那些在地狱里的人行如一体,而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野兽。另一方面,既从世界,也从天堂而理性和道德的人,是真正理性和道德的,因为他在灵里,在言语和行为上都是如此。某种属灵事物在他的言语和行为里面,就像它们的灵魂一样驱使属世层、感官层和肉体层。这样一个人也与那些在天堂里的人行如一体。因此,既有属灵的理性和道德的人,也有纯属世的理性和道德的人。在这个世界上,这两者无法彼此区分开来,尤其是如果后者通过练习充满伪善,或养成了虚伪的习惯;但天上的天使区分他们,就像区分鸽子和猫头鹰,或绵羊和老虎一样容易。

纯属世人可以看到别人身上的良善和邪恶,也可以责备别人;但他不审视和省察自己,所以看不到自己身上的任何邪恶,如果别人向他指出某种邪恶,他就会用他的理性,或似是而非的推理来掩盖它,就像蛇把头藏在尘土里一样,或他沉浸在邪恶中,就像大黄蜂把自己埋在泥里一样。他出于邪恶的快乐而如此行,这快乐笼罩着他,就像浓雾笼罩着沼泽,吸收并熄灭光线一样。这就是地狱的快乐,或说地狱快乐的性质。它从地狱散发出来,流入每个人,流入他的脚底、背部和后脑勺。如果它被允许进入头和胸的前部,或说被额头和胸部接受,那么人就会成为地狱的奴隶;因为人类的大脑致力于理解力和它所包含的智慧,而小脑致力于意愿和它的爱。这就是为何有两个脑。这种地狱的快乐只有通过属灵的理性和道德才能被纠正、改造和扭转过来。


诠释启示录 #973

973.“是神圣的”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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