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3.众所周知,习惯成自然,因此,对一个人来说很容易的事对另一个人来说就很难。自我反省和忏悔由此所发现的罪过也是一样。对一个雇工、搬运工或农民来说,还有什么比用双手从早劳作到晚更容易的呢?然而,一个生活轻闲的绅士或虚弱的人做同样的事,仅半个小时就疲倦不堪、大汗淋漓。对一个赛跑者来说,拿着手杖、穿着软鞋赶几英里的路是很容易的事,而一个习惯坐马车的人则很难从这条街慢慢跑到下条街。
凡工作积极上进的技工,都能轻松愉快地完成工作任务,要是离开工作岗位,会急于回来;而同行的懒散技工,则很难被驱使工作。每个人都一样,无论他的职业或追求是什么。对于一个勤于虔诚的人,还有比向神祷告更容易的吗?而对于一个没有宗教信仰的奴隶,还有比这更难的吗?反之亦然。首次在国王面前布道,哪个牧师不胆怯?但经常这样做,他就放开胆了。对于一个天使般的人,还有比将他们的眼目提升到天堂更容易的吗?而对于一个魔鬼般的人,还有比把他们投向地狱更容易的吗?不过,后者若变成伪君子,也能仰望天堂,但他的心却远离。人人都会充满他所关注的目的和由此产生的习惯。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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