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2.在灵界,我问过许多新教徒,他们为什么不践行实际的悔改,尽管在圣言中和洗礼时,以及在他们所有教会的圣餐礼之前,他们都被吩咐如此行。他们给了我各种各样的回答。有人说,只要悔罪,并口头忏悔自己是个罪人,就足够了。有人说,由于当人出于自己的意愿行事时,这种悔改就会发生,所以它不符合普遍接受的信仰。有人说:“当有人知道自己无非是罪时,他怎能省察自己呢?这就像把一张网撒在一个从湖底到湖面都充满污泥的湖里,而污泥里到处都是毒虫或有毒的爬行物。”有人说:“谁能如此深入地审视自己,以至于在自己身上看到亚当的罪,而他自己的一切实际邪恶都是从亚当的罪中流出或产生的呢?这些邪恶,连同那罪,不都被洗礼的水冲走了,并被基督的功德移除或遮盖了吗?在这种情况下,悔改难道不是一种严重扰乱良心的强加吗?我们不是因福音而在恩典之下,不在这种悔改的严厉律法之下吗?”等等。有人说,每当他们即将省察自己时,恐惧和惊吓都会充满他们的心智,仿佛黎明时分,他们在床边看到了一个怪物。由此清楚表明,为什么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实际的悔改可以说已经生锈或发霉,并被丢弃了。
当着这些人的面,我也问了一些属于罗马天主教的人,他们在神父面前的实际忏悔是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他们回答说,他们被引导忏悔后,并不害怕向不严厉的听告解神父列举自己的罪过;他们以一种快乐收集这些罪过,愉快地讲述性质较轻的罪过,有点胆怯地讲述较为严重的罪过。他们也出于习惯每年都自由地回到指定的忏悔地点,或说自愿重复这种习惯性义务,获得赦免后,就回到他们的节日;此外,他们将所有不愿暴露自己内心污秽的人都视为不洁。听到这话,在场的新教徒赶紧走了,有些人哈哈大笑,有些人感到震惊,但仍赞扬了天主教徒。
后来,一些属于天主教会,但生活在新教国家的人走近了。根据那里的惯例,他们没有像其它地方的弟兄一样作个人的特别忏悔,只参与了在他们神父面前的一般忏悔。这些人说,他们完全不能省察自己,不能找出并说明自己的实际邪恶和思想秘密;他们觉得这样做是令人厌恶和可怕的,就像穿过战壕去城墙,而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在城墙上大喊“不要靠近”一样。由此清楚可知,对那些有时或偶尔践行实际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容易的,但对那些从未践行实际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
105.主之所以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是因为实现合一的其它方法根本不可能存在;只有这个方法符合神序,而神序是不可改变的。神序要求人应安排自己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容器和住所,使神可以进入并住在其中,如同住在自己圣殿中。人必须貌似出于自己这样做,但又必须承认这是出于神。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同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同在而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每个人都要照着这个秩序发展,并且必须照着它发展,才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主也必须以同样的方式发展,才能使祂的属世人身变成神性。这就是为何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并将祂所做和所说的一切都归于父,这也是为何祂在十字架上大声喊道:“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即与神结合的状态,就到来了;在这种状态下,人仍像以前一样行事,但现在却从神行事;他现在也不需要像以前一样将他所意愿和所做的的一切良善,并他所思考和所说的一切真理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经铭刻在他心里,从而内在于他的一切行为和话语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简言之,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成为属灵的一样。
关于自由意志(TCR 463-508节)、仁爱(TCR 392-462节)和信仰(TCR 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的章节将充分说明,每个人若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都要经历两种状态,他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世界进入天堂。此处只需注意,在被称为改造状态的第一种状态下,人完全有自由照着他理解力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即重生状态下,他同样有这种自由;但这时他出于来自主的一种新爱和新聪明而意愿、行动、思考和说话。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理解力发挥主导作用,意愿发挥次要作用;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发挥主导作用,理解力发挥次要作用;但理解力仍出于意愿行动,而不是意愿通过理解力行动。良善和真理、仁爱和信仰,并内在人和外在人的结合,以同样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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