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2

562.在灵界,我问

562.在灵界,我问过许多新教徒,他们为什么不践行实际的悔改,尽管在圣言中和洗礼时,以及在他们所有教会的圣餐礼之前,他们都被吩咐如此行。他们给了我各种各样的回答。有人说,只要悔罪,并口头忏悔自己是个罪人,就足够了。有人说,由于当人出于自己的意愿行事时,这种悔改就会发生,所以它不符合普遍接受的信仰。有人说:“当有人知道自己无非是罪时,他怎能省察自己呢?这就像把一张网撒在一个从湖底到湖面都充满污泥的湖里,而污泥里到处都是毒虫或有毒的爬行物。”有人说:“谁能如此深入地审视自己,以至于在自己身上看到亚当的罪,而他自己的一切实际邪恶都是从亚当的罪中流出或产生的呢?这些邪恶,连同那罪,不都被洗礼的水冲走了,并被基督的功德移除或遮盖了吗?在这种情况下,悔改难道不是一种严重扰乱良心的强加吗?我们不是因福音而在恩典之下,不在这种悔改的严厉律法之下吗?”等等。有人说,每当他们即将省察自己时,恐惧和惊吓都会充满他们的心智,仿佛黎明时分,他们在床边看到了一个怪物。由此清楚表明,为什么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实际的悔改可以说已经生锈或发霉,并被丢弃了。

当着这些人的面,我也问了一些属于罗马天主教的人,他们在神父面前的实际忏悔是不是一件困难的事。他们回答说,他们被引导忏悔后,并不害怕向不严厉的听告解神父列举自己的罪过;他们以一种快乐收集这些罪过,愉快地讲述性质较轻的罪过,有点胆怯地讲述较为严重的罪过。他们也出于习惯每年都自由地回到指定的忏悔地点,或说自愿重复这种习惯性义务,获得赦免后,就回到他们的节日;此外,他们将所有不愿暴露自己内心污秽的人都视为不洁。听到这话,在场的新教徒赶紧走了,有些人哈哈大笑,有些人感到震惊,但仍赞扬了天主教徒。

后来,一些属于天主教会,但生活在新教国家的人走近了。根据那里的惯例,他们没有像其它地方的弟兄一样作个人的特别忏悔,只参与了在他们神父面前的一般忏悔。这些人说,他们完全不能省察自己,不能找出并说明自己的实际邪恶和思想秘密;他们觉得这样做是令人厌恶和可怕的,就像穿过战壕去城墙,而全副武装的士兵站在城墙上大喊“不要靠近”一样。由此清楚可知,对那些有时或偶尔践行实际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容易的,但对那些从未践行实际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


圣爱与圣智 #404

404.(6)婚礼后

404.(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我们所说的婚礼是指人出生后的状态,即从一种无知的状态到一种聪明的状态,再从这种聪明的状态到一种智慧的状态。此处的婚礼不是指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完全无知的状态,因为这时没有出自理解力的思维,只有出自爱或意愿的一种模糊情感。这种状态是婚礼的前奏。在第二个状态,也就是一个人在童年时的状态里面有一种求知欲,如我们所知道的。正是藉着这种求知欲,幼童学会说话和阅读,然后逐渐获得属于理解力的知识。毫无疑问,正是属于意愿的爱实现这一切。因为如果爱或意愿不驱动,这一切是不会实现的。凡理性考虑经验的人都会承认,每个人出生后都拥有求知欲,并藉着这种求知欲获得知识,他的理解力通过这些知识逐渐形成、成长并完善。对真理的情感就来自这种求知欲,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当一个人出于求知欲而变得聪明时,与其说他被求知欲引导,不如说他被一种对在他所喜欢的问题,无论经济、社会问题,还是道德问题上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情感引导。当这种情感被提升到属灵事物时,它就变成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婚礼的初始状态就是求知欲,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对真理的情感是一种升华的求知欲;因为对真理的情感就是出于情感想要知道真理,并且当他发现真理时,就会出于情感的喜乐而吸收它们。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对凡愿意理性思考并研究这个问题的人来说,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从理性思考明显可知: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是理解力的两种能力,这两种能力在有些人身上合二为一,在有些人身上则不然。它们在那些愿意用理解力感知真理的人身上合二为一,但在那些只愿意知道真理的人身上则不然。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人都照着他对理解真理的情感程度而拥有对真理的感知。如果拿走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不会存在。相反,赋予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就会照着对真理的情感程度而存在。凡理性完好无损的人都不缺乏对理解的感知,只要他拥有对理解真理的情感。前面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拥有理解真理的官能,这种官能被称为理性。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对知道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理解真理的情感是另一回事,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又是另一回事。同样,对真理的情感是一回事,对真理的感知是另一回事,思维又是另一回事。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但在那些对它们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显而易见的。这一切在那些对心智的运作没有单独感知的人看来是模糊的,因为对那些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之人来说,这些运作在思维中是同步发生的,并且同步时是无法区分的。当人的灵在身体里面思考时,尤其当他与其他人在一起时,他处于明显的思维之中;但当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并由此进入对真理的感知时,就会处于灵的思维,也就是沉思之中。事实上,这种思维会沉入身体的思维,但会沉入静默的思维;因为它在身体思维之上,可以说视思维从记忆中所提取的元素在它之下,并利用它们要么形成结论,要么提供证明。但对真理的情感本身仅被感知为一种意愿的动力,这种动力来自存在于沉思里面作为它的生命,并且很少被注意到的某种快乐感觉。

由此可见,这三者,即对真理的情感、对真理的感知和思维,是从爱中依次产生的,它们只存在于理解力中。因为当爱进入理解力时(这种情况发生在两者实现结合之时),它首先产生对真理的情感,然后产生对理解它所知道的东西的情感,最后产生对在身体思维中看见它所理解的东西的情感;因为思维无非是一种内在视觉。诚然,思维是首先出现的,因为思维是属世心智的一种官能。但思维照着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对真理的感知而最后出现。这后一种思维是智慧的思维,而第一种思维是从记忆通过属世心智的视觉所形成的思维。爱或意愿在理解力之外的一切运作,都与对良善的情感有关,与对真理的情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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