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对那些偶尔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容易的;
但对那些从不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
561.实际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认罪,从而开始新的生活;这与前面对它的描述是一致的。对那些在改革宗基督教界的人来说(他们是指所有与罗马天主教会分离的人,以及那些隶属于这个教会、从未实践过实际悔改的人),这种悔改是极其困难的。这是因为有些人不愿悔改,有些人害怕悔改;持续的忽视就养成习惯,或说不使用会使人的心变硬,导致不情愿,最终得到理智和理性的支持,或说通过似是而非的推理引发他们的默许态度;而对有些人来说,一想到悔改就会产生悲伤、恐惧和惊吓。
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主要是因为他们相信悔改和仁爱对救赎没有任何贡献,唯独信就足够了;罪的赦免、称义、更新、重生、成圣和永恒的救赎都随着这信仰的归算而来,不需要人凭自己,甚至貌似凭自己的合作。此外,他们的教义作家或权威声称,人凭自己,或貌似凭自己的合作是毫无用处的,是基督功德的障碍,并反对它,向它施暴,或说阻止和有害于我们对基督功德的接受。这种观念或教导被植入普通人的心智,尽管他们对这种信仰的奥秘一无所知,只会重复说“唯信得救”,“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其结果是,在新教徒当中,悔改就像一窝失去父母的幼鸟,因为它们的父母被捕鸟人捕获并杀死了。对此,可以补充另外一个原因,即:在灵界,一个所谓的改革宗基督徒,就其灵而言,只与那些和他自己相似的人联系在一起,这些人把这些反应,或这些东西引入他的思维观念,引导他远离朝向内省或自我反省和自我省察的第一步。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