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X.对那些偶尔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容易的;
但对那些从不悔改的人来说,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
561.实际的悔改就是省察自己,认识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认罪,从而开始新的生活;这与前面对它的描述是一致的。对那些在改革宗基督教界的人来说(他们是指所有与罗马天主教会分离的人,以及那些隶属于这个教会、从未实践过实际悔改的人),这种悔改是极其困难的。这是因为有些人不愿悔改,有些人害怕悔改;持续的忽视就养成习惯,或说不使用会使人的心变硬,导致不情愿,最终得到理智和理性的支持,或说通过似是而非的推理引发他们的默许态度;而对有些人来说,一想到悔改就会产生悲伤、恐惧和惊吓。
在改革宗基督教界,实际的悔改是极其困难的,主要是因为他们相信悔改和仁爱对救赎没有任何贡献,唯独信就足够了;罪的赦免、称义、更新、重生、成圣和永恒的救赎都随着这信仰的归算而来,不需要人凭自己,甚至貌似凭自己的合作。此外,他们的教义作家或权威声称,人凭自己,或貌似凭自己的合作是毫无用处的,是基督功德的障碍,并反对它,向它施暴,或说阻止和有害于我们对基督功德的接受。这种观念或教导被植入普通人的心智,尽管他们对这种信仰的奥秘一无所知,只会重复说“唯信得救”,“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其结果是,在新教徒当中,悔改就像一窝失去父母的幼鸟,因为它们的父母被捕鸟人捕获并杀死了。对此,可以补充另外一个原因,即:在灵界,一个所谓的改革宗基督徒,就其灵而言,只与那些和他自己相似的人联系在一起,这些人把这些反应,或这些东西引入他的思维观念,引导他远离朝向内省或自我反省和自我省察的第一步。
85.(2)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然而,祂并没有将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分离。有两样事物构成神的本质,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前面(TCR 36-48节)已经说明,这两者是神的本质。此外,在圣言中,“耶和华神”这个名就是指这两者,“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神”是指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因此,这两个名字在圣言中以各种方式被区分开来;经上有时只用“耶和华”这个名,有时只用“神”这个名:当论述神性良善时,就用“耶和华”这个名,当论述神性真理时,就用“神”这个名;当论述这两者时,则用“耶和华神”这个名。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这一点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在教会里所接受的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是由耶和华自己口授的;耶和华所口授的,只是圣洁的神性真理,不能是别的。
但由于圣言通过天堂传到这个世界,所以它既适合天上的天使,也适合世上的人。因此,圣言里面既有一种属灵意义,也有一种属世意义: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神性真理出现在清晰的光中,而在属世意义上,神性真理只是隐约可见。因此,约翰福音中所指的,正是我们圣言中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就是为何我们经常读到,这样或那样的事发生在祂身上是为了“应验圣经”(参看TCR 262节)。“弥赛亚”或“基督”,或“人子”,或主离世后所差来的“圣灵保惠师”也只是指神性真理。在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22节)可以看到,在山上,主在三个门徒面前变了形像(马太福音17:1-13; 马可福音9:2-13; 路加福音9:28-36),还在约翰面前变了形像(启示录1:12-16),在此期间,主将自己表现为圣言。
在世上的主就是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这一点也从这些话看出来: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给我们理解力,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这一点从祂被称为“光”进一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那是真光,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4, 9)
又:
耶稣说,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5, 36, 46)
又:
我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9:5)
路加福音:
西面说,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是启示外邦人的光。(路加福音2:30-32)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行真理的必来就光。(约翰福音3:19, 2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光”是指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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