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1.真正的悔改就是自我反省,认识到自己的罪,在神面前忏悔它们,从而开启新生活,这和前文描述的一致。对改革宗基督教界(意指所有脱离天主教会的人,以及天主教会中从未真正悔改的人)来说,这种悔改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这是因为有些人不愿悔改,有些人则害怕悔改,不断的忽视形成习惯,导致不情愿,最终得到认知推理的默许。一想到悔改,有些人就感到悲伤、害怕和恐惧。
在改革宗基督教界,真正的悔改之所以极端困难,主要原因是,他们认为悔改和仁爱丝毫无助于救恩,而唯独信能;赦罪、称义、改造、重生、成圣和永恒的救恩皆随这归算之信而来,无需人凭自己或貌似凭自己合作。而且,他们的神学作家声称,人凭自己或貌似凭自己的合作是没有用的,是基督功德的障碍,是令人厌恶和有害的事。普通人,尽管对那信的秘密一无所知,却仅仅因为听说“唯信得救”、“没人能凭自己行善”就将这种观念植入自己的头脑。由于这个原因,悔改在改革宗就像一窝失去母鸟的幼雏,这母鸟已被猎人捕获并杀害。另外一个次要原因是,在灵界,所谓改革宗信徒的灵只与同类相联,他们将这类观念注入他的思维,把他从朝向内省和自我省察的第一步引开。
658.凡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包含两部分或两种官能,即意愿与觉知。但几乎没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并列举出它们各自的属性,然后重新联结它们。不能这样做的人,对于心智只能形成最模糊的概念。所以,除非首先描述各自的属性,否则无法理解“归给人的只是意愿而非思想”这样的说法。概括地说,二者的属性如下:
⑴爱本身及其所属之物居于意愿;知识、聪明和智慧居于觉知。意愿将其爱呼入这些事物,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人的爱什么样,随之其聪明就是什么样,而这些决定了人是什么样。
⑵由此可推知,一切善与一切恶皆属于意愿,因为凡出于爱的就是所谓的善,即便它可能是恶的,这是快乐导致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其快乐进入觉知,并获得它的同意。
⑶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觉知是彰显或由此的存在。由于本质若非被赋予某种形式,就没有真实性,所以意愿若非存于觉知,也没有真实性。故,意愿成形于觉知,以便它能进入光明。
⑷意之爱就是目的,它在觉知中寻求并找到借以发展为结果的原因。因为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寻求的东西,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它通过意图进入觉知,促使它考虑和制订方法,并以产生结果为目标确定这类方法。
⑸自我的一切皆存于意愿,它先天就是邪恶,但它能通过二次出生变成良善。人第一次受生于父母,但第二次则受生于主。
⑹从这几段话可以看出,意愿和觉知拥有不同的属性,它们通过创造就象存在和彰显那样被联结起来。因此,人之所以为人主要由于意愿,其次由于觉知。这就是为何归给人的不是思想,而是意愿的原因,善与恶也是一样,因为如前所述,这些东西居于意愿,并由此居于觉知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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