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3)在宇宙及其一切部分,或每一个和一切事物中的神的全能按照祂秩序的律法行进和运作。神是全能,因为祂从自己那里拥有一切能力;而其他所有人都只从祂那里拥有能力。祂的能力和意愿为一;祂只意愿良善,所以只能行善。在灵界,没有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任何事;这是源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为一。此外,神是良善本身,因此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走出或出离祂自己是不可能的。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必须在良善延伸的气场里面行进和运作;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从至内层发出的这个气场充满宇宙和其中的一切,或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并从至内层掌管在外面的事物,只要这些事物按照它们自己秩序的律法与它结合。如果它们不与这个气场结合,该气场仍会维持它们,并竭尽全力把它们带入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在这个普遍秩序中,神自己就在祂的全能中,祂也照着这个秩序行事。如果这一点没有实现,那么它们就会从祂那里被赶出去;即便如此,这个气场仍从至内层来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绝不能从它自己那里走出去触及任何邪恶,也绝不能从它自己那里助长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转身离开,因此,邪恶与祂完全分离,并被扔进地狱,而在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神可以定任何人的罪,诅咒任何人,并把任何人扔进地狱,祂可以预定任何人的灵魂永远死亡,为伤害报仇,发怒和惩罚的人多么愚蠢,那些如此相信的人更是愚蠢,那些如此教导的人尤其愚蠢。事实上,祂甚至不能转身离开人,也不能严厉地或皱着眉头看着他。这些和类似的事违反祂的本质,而违反祂本质的东西就是违反祂自己。
894.“守神诫命的也在此”表示他们就是那些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经上都说“他们要谨守并遵行神的诫命和训词”;“行神的训词”与爱主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是一个意思。因为一个人从内在,或从心里所爱的,他就会去意愿,凡他所意愿的,他就会去行;爱神就是爱祂的训词,因为它们属于神,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它们就是神。由此可见,唯信的追随者们对什么是爱知道得何等之少。他们承认或断言,信从爱中存活,没有爱的信是死的;然而,他们不知道爱与行为是一。他们声称,爱在信里面;却不知道当一个人不照着主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时,信里面没有爱;信里面的爱并不来自其它源头。属世之爱不是对主和邻舍的爱,而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爱彻底毁灭信,甚至歪曲必须构成纯正信仰、在圣言里面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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