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1159.“一切肥甘和华美的物件,也离开你”表示他们说服自己相信,他们能通过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所获得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吉祥和壮丽的事物,都变成了反面。这从“肥甘”和“华美的物件”的含义清楚可知:“肥甘”是指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华美的物件”是指真理和由此而来的壮丽之物。这就是“华美的物件”的含义,因为华美是光的结果,天堂之光是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这是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闪耀着世上不存在的一种辉煌的原因。它可与面向太阳的钻石的辉煌相比,但在天堂所看到的辉煌远远胜过钻石的辉煌,就像天堂之光胜过世界之光一样,其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虽然可以通过对比来说明,但却无法描述。天堂里的一切壮丽事物都凭这光而存在,这些事物主要由对应于智慧的形式构成,这些形式是这样,在世上,它们既无法描绘,也无法描述。因为在它们里面,艺术本身就在其艺术之中,知识或科学在其智慧之中;因此,它们具有无法形容的美丽。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为何辉煌的事物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壮丽的事物。
“肥甘”之所以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吉祥之物,是因为脂肪是肉中最好的部分,它就像油,而油表示爱之良善。“肥甘(或脂肪,脂油,肥美等)”表示良善和属于良善的事物,因而表示幸福和喜乐,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留意听从我,就能吃那美物,使你们的灵魂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吃那美物”表示将良善归给自己;因此,“以肥甘为乐”表示处于一种幸福和祝福的状态。耶利米书:
我要使祭司的灵魂充满肥甘,我的百姓也要因美物饱足。(耶利米书31:14)
此处“肥甘”也表示来自爱之良善的幸福和祝福。诗篇:
我的灵魂就像饱足了脂油肥甘,我的口要以欢乐的嘴唇赞美你。(诗篇63:5)
“灵魂饱足了脂油肥甘”表示充满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喜乐;“以欢乐的嘴唇赞美”表示通过使心智愉悦的真理来敬拜。诗篇:
他们必饱享你家里的肥甘;你也必叫他们喝你那喜乐的溪河。(诗篇36:8)
家里必充满的“肥甘”表示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幸福,“家”是指心智的事物;他必叫他们所喝的“喜乐的溪河”表示聪明和由此而来的幸福。
以赛亚书:
在这山上,万军之耶和华必为所有人民用肥甘设摆筵席,用陈酒和满髓的肥甘,并澄清的陈酒,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这些话论及那些将承认并敬拜主之人的状态。“山”表示来自这些人的一个新教会,“肥甘和满髓的肥甘的筵席”表示属世和属灵良善,以及内心的喜悦,“陈酒和澄清的陈酒”表示来自这良善的真理,以及来自这些真理的幸福。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必降雨给你撒在地里的种子,地所出的粮必肥美丰盛。(以赛亚书30:23)
“给种子的雨”表示真理的增多,“所出的粮”表示良善的结实或繁殖;“肥美丰盛”表示良善和真理及其一切满足和幸福。大卫诗篇:
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增长,他们必肥美青翠,好宣告耶和华是正直的。(诗篇92:14–15)
“肥美青翠”表示处于教义的良善和真理。大卫诗篇:
耶和华必记念你的一切供物,必使你的燔祭肥美。(诗篇20:3)
“供物和燔祭”表示敬拜,“使它肥美”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以西结书(34:3)、创世记(27:39)和其它地方的脂油或肥土等具有相同的含义。由于“脂肪(或脂油和肥甘)”表示爱之良善,作为真正敬拜的一切敬拜都必须出于爱之良善,所以经上指定祭牲中的一切脂肪或脂油和肥甘都要烧在坛上(出埃及记29:13, 22; 利未记1:8; 3:3–16; 4:8–35; 7:3–4, 30–31; 17:6; 民数记18:17–18)。因为“祭牲和燔祭”表示敬拜。
由于犹太和以色列民族只处于外在敬拜,没有同时处于内在敬拜,因而没有处于任何爱之良善,也没有处于任何仁与信之良善,所以他们被禁止吃脂肪或脂油和血,经上明确说明,他们若吃它们,就必被剪除(利未记3:17; 7:23, 25)。但对于那些处于内在敬拜,并由此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如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之人,经上说,他们必吃脂油直到饱了,喝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39:19)。“脂油”在此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血”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那些肥胖的人表示那些厌恶良善,或完全鄙视和弃绝它的人(申命记32:15; 耶利米书5:28; 50:11; 诗篇17:10; 20:4; 68:31; 119:70; 以及别处)。
(续)
但这不是那些持续邪恶之人的命运。所有持续邪恶的人都照着他们的生命之爱而在地狱中;他们在那里思考,并出于思维说话,尽管他们说的是虚假;他们也意愿,并出于其意愿而行动,尽管他们的行为是邪恶。此外,在彼此看来,他们就像人,尽管在天堂之光中,他们具有怪物的形式。由此可见,为何根据关于改造的秩序律法(秩序的律法被称为圣治的律法),只有人能远离邪恶,并被保持在良善中,直到生命结束,他才被允许进入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他始终邪恶,也好过他先良善,然后邪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就成了亵渎。正因如此,既提供一切,也预见一切的主隐藏了其圣治的运作,直到这种程度,人几乎不知道是否有任何圣治。祂允许人宁可将他所做的事,或日常事件归因于谨慎,将偶然事件归因于运气,甚至将许多东西归于自然,也不要通过圣治和神性同在的任何显著和清晰的迹象而不合时宜地陷入他不会持续留在其中的圣物中间。主也照其圣治的其它律法允许类似的事,即:人应享有自由,在他所做的一切事上,他都应照理性,因而完全貌似凭自己行事,因为一个人将圣治的运作归因于谨慎和运气,要好过虽承认它们,却仍像魔鬼一样生活。从这些事实明显看出,众多许可律法都是从圣治律法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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