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6

56.(3)神的全能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揭秘启示录 #888

888.“我是阿拉法

888.“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表示主是天地之神,天上和地上的一切都是祂造的,由祂的圣治掌管,并照着圣治成就。主是“阿拉法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这句话的意思一切都是祂造的,由祂掌管并成就,详情可参看前文(AR 13, 29-31, 38, 57, 92节)。主是天地之神,这一点从祂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马太福音: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
凡被造的,都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3, 14)
显而易见,祂所造或创造的一切都由祂的圣治来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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