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4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表就觉知圣言的真理而言,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转向主时状态的颠倒。约翰说他听见后面有声音(10节),便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灯台。由此明显可知,他听见后面有声音,便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是从哪里发出的;显然,此中含有一个奥秘。这奥秘是:人在转向主、承认祂为天地之神以前,无法看见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原因在于,无论在位格上还是在本质上,神都是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位神就是主。因此,承认三位格的三一体的人主要仰望父,有些人也仰望圣灵,却很少仰望主;即使仰望主,也视其人身如普通人的人身。人若这样做,绝不能在圣言中得到启示,因为主就是圣言,圣言出于祂并涉及祂。不唯独靠近主的人,看主及其圣言在他们后头,而不是在他们前头,或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这就是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即:“约翰听见在后面有声音,就转过身来,要看那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和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因为约翰所听见的声音出自人子,也就是主。
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如今祂以活生生的声音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主说,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启示录1:8)
还有此处: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1,17;2:8)
以及后面:
我是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7;2:8)
“声音”当来自主时,就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7节)。“约翰”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教会中人(5,6节)。从这些事明显可知,“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这句话表示就觉知圣言的真理而言,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转向主时状态的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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