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神是全能的,因为祂凭自己凡事都能作,其它一切皆从祂那里获得行动的能力。神的能力和祂的意愿是一;由于祂只意愿良善,故祂只会行善事。在灵界,没人能做违背他意愿的事;这种制约缘于神,因为祂的能力和意愿是一。而且,神是良善本身,所以祂在行善时就在自己里面,不可能走出祂自己。由此明显可知,祂的全能在善行的气场内行进和作工,这个气场是无限的。因为该气场从至内在发出,充满整个宇宙及其中万有,并通过至内在统治它自身之外的事物,以至于它们照自己的秩序法则与它联结起来。即便没有联结,它仍会维持它们,竭尽全力使其恢复到与普遍秩序和谐一致的秩序中。神以其全能居于这普遍秩序,并照该秩序行事。否则,它们就会与神分离;即便如此,祂仍通过至内在维持它们。由此清楚可知,神性全能决不会背离自己,以至于触及任何邪恶,也不会通过自己促成任何邪恶,因为邪恶会自动远离。结果,邪恶与祂完全绝缘,并被丢入地狱。地狱与祂所在的天堂之间有一道巨大的鸿沟。从这些考虑可以看出,那些认为、甚至相信,尤其教导神会谴责、咒诅人,将他丢入地狱,使他的灵魂注定永死,报复、发怒或惩罚人的人何等疯狂。祂甚至不能向人掩面、皱眉。这些及类似行为有违祂的本质,而违反祂的本质就是违反祂自己。
284.“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并且他们将在主的国度中,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在地上掌权”只是指在主的国度,在那里与主为一,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使所有信我的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那样合而为一,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我在哪里,他们也同我在哪里。(约翰福音17:20-24)
因此,既然他们如此与主合而为一,并与主同在,构成一个国度,该国度被称为“神的国”,那么很明显,“掌权”不是指别的。经上说“掌权”,是因为前面说“你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祭司”表示那些处于源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爱之人(AR 20节)。正因如此,主的国也被称为“圣徒的国”(但以理书7:18, 27);论到使徒,经上说:
他们要与主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然而,唯独主审判并掌权;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和掌权,这神性真理也从主那里而在他们里面。但人若相信从主那里而在他们里面的东西是他们自己的,就会被逐出这国度,也就是被逐出天堂。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掌权”的意思是一样的:
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要与基督一同掌权一千年。(启示录20:4, 6)
论到那些将要进入新耶路撒冷的人:
羔羊必光照他们,他们必掌权,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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