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796.“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示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这从“行事的权柄”和“四十二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行事的权柄”是指摧毁良善和真理的行为;因为刚才提到的“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和推理;因此,“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摧毁这些的行为。“四十二个月”是指完全的荒废和完结(参看AE 633节),因而是指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四十二”也与列王纪下(2:24)中的数字四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熊撕碎(参看AE 781c节)。
这一节和下一节论述的主题是对教会的摧毁,当教会的真理变成虚假,教会的良善变成邪恶时,教会就完全被摧毁了。这是由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教义造成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信之教义是教会的教义,而被称为道德神学的生活教义是一种法庭教义或说在外的教义,被认为可以随时为教会服务,但它里面没有任何救恩,因为没有任何信;然而,当与生活分离时,信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因而不能拯救任何人。
人们以为,人凭分离之信的教义能相信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圣言是神性,因此圣言所包含的东西都要相信。人的确能知道、思考这些事,甚至能凭理性之光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它们;然而,他仍没有它们里面那在死后将长久保持的信。因为属于生活的信会保留下来,而与生活分离的信不会保留。每个人都拥有这种生活,只要他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违反圣言,因而违反主。死后,来自这种生活的信就等待着人,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属于与人同在的主。由此清楚可知,人凭唯信甚至不相信有一位神;那么他怎能相信其它事呢?由此可推知,分离之信的教义摧毁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死后与我交谈的这些人的状态很清楚地向我显明了。只洁净杯盘的外在,不洁净里面的分离之信的追随者和捍卫者在灵人界短暂停留后,就弃绝了他们在世上所说所信的属于他们信仰的一切;他们要么承认自己为神,要么承认在权力和地狱所知的技艺上很擅长的其他人为神;他们甚至嘲笑他们曾在世上称之为圣的圣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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