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6.“就是神赐给祂,指示祂的众仆人”表示给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这从“赐给祂,指示启示”和“祂的众仆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赐给祂,指示启示”是指宣布预言,也就是说,给这些人的预言;“祂的众仆人”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神的仆人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在圣言中,那些倾听并服从神的人被称为神的仆人。倾听并服从只发生在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身上,不发生在那些仅处于真理,或处于没有良善的真理之人身上;因为后者只有记忆中的真理,没有生活中的真理;而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拥有生活中的真理,那些拥有生活中的真理之人从心里,也就是从爱实行真理。要知道,真理不会进入人的生活,除非这个人处于良善,因为良善属于爱,爱则构成整个人;因此,人将所有与他的爱一致的真理都接入自己的生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一个人会将凡他所爱的都归给自己,抛弃并厌恶其它一切。良善在此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因为这良善是唯一的属灵良善,信之真理与该良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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