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465.“祝福、荣耀、智慧”表示这些来自从在三层天堂里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从“祝福”、“荣耀”和“智慧”的含义清楚可知:“祝福”是指对神性真理的接受和来自它的结实,幸福和永生由此而来;这就是圣言中“祝福或赐福”的含义(参看AE 340节)。“荣耀”是指对内层事物中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参看AE 34, 288, 345节);“智慧”是指对至内层事物中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因为智慧由此而来。经上提到这三者,即“祝福、荣耀、智慧”,是因为这些话是三层天堂的天使说的(参看AE 462节);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祝福”,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荣耀”,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对神性真理的接受被称为“智慧”。说“祝福、荣耀、智慧都归与神,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在众天堂,这些来自祂,因为当“祝福、荣耀、智慧”与那些在众天堂里的人同在时,经上就说它们“归与神”;神性祝福、神性荣耀和神性智慧与他们同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清楚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成为我的门徒了。(约翰福音15:8)
同一福音书:
父啊,我的一切都是你的,你的一切也都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约翰福音17:10)
这与前面所说的话相似,即“愿救恩归与神”(参看AE 460节)。因此,说“神当受祝福”、“祝福归与神”,以及“荣耀和智慧归与神”对古人来说是一种宗教习俗;他们说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祝福、荣耀和智慧要归与祂,因为一切祝福、荣耀和智慧都来自祂;他们的意思是说,这些从祂那里与所有人同在。他们以这种方式说话,是为了让他们将他们所接受的一切都只归与神,丝毫不归与自己,也为了让他们从神性如此说话,而不是从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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