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166.启2:23.“我必以死亡击杀她的儿子”表示因此,虚假被灭绝。这从“儿子”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以死亡击杀”是指灭绝;因为虚假通过试探,以及人停止、避开并憎恶它们而被分离,可以说被灭绝了。在圣言中,“儿子”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因为圣言的灵义只论述那些与教会和天堂有关的事物;而教会和天堂的一切都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有关。这就是为何血亲和姻亲的名称,如丈夫,妻子,儿子,女儿,兄弟,姐妹,儿媳,女婿等等表示与属灵的出生,也就是重生,以及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有关的属灵事物。由这种婚姻所生的事物也是良善和真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女儿”表示良善,“儿子”表示真理,两者都来源于“父亲”所表示的良善和“母亲”所表示的真理。属于重生之人的一切真理和良善,都照着属灵的关系结合在一起,并按顺序相随(参看《属天的奥秘》,2508, 3815, 4121节)。在天堂里的所有人也都照着属灵的关系而联系在一起(参看《天堂与地狱》,205节)。“儿子”表示真理和对真理的情感(参看《属天的奥秘》,489, 491, 533, 2623, 3373, 4257, 8649, 9807节);“孙子”表示处于先后顺序中的真理(AC 6583, 6584节);“父亲”,“母亲”,“兄弟”和“儿女”表示属于人的良善和真理,或邪恶和虚假(AC 10490节);“杀母亲和儿女”是指毁灭教会的一切(AC 4257节);主自称“人子”,因为祂是神性真理,还因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从祂发出(参看AE 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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