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1232.“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这从“对耶稣的见证”和“预言的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对耶稣的见证”是指对主的神性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参看AE 1230节),因而是指与主的结合,因为结合是通过对主的承认和对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而实现的。“预言的灵”是指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灵”表示生命,因为所指的,是圣灵,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是人生命的本质,“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预言”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可参看AE 624b–d, 999节)。“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对主的承认并与祂的结合是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的生命,“预言的灵”是指圣灵,圣灵为主作见证,因而是教义,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当我要从父那里差到你们这里的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他要为我作见证;你们也要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27)
“真理的灵”在别的地方被称为“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它的“见证”是指光照、讲道、称谢和承认,而也要作见证的“门徒”表示所有承认并接受主的人。
第二十章
诠 释
(各节内容)
“龙”是指在改革宗基督教界,所有不直接靠近主,也不避恶如罪的人。所有这样的人都被移除了(启20:1–3)。
那些从低地被提上天堂的人,他们曾因龙而被隐藏在那里,以免他们被迷惑(启20:4–6)。
后来,那些只处于外在敬拜,没有处于任何内在敬拜的人被放开,好叫他们被暴露出来。这些人灭亡了(启20:7–9)。
之后,“龙”所指的所有人都被定罪(启20:10)。
地狱恢复秩序,好叫它们可以通过对立与新天堂相对应;但只是那些生活在主降临之后的人(启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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