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911.启21:18.“城墙的结构是碧玉的”表示对新教会的人来说,圣言字义中的一切神性真理都凭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城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AR 898节);“结构”表示它的一切,因为它的一切都在结构中。“碧玉”与总体上的“宝石”所表相同,“宝石”当论及圣言时,表示圣言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凭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AR 231, 540, 726, 823节);“碧玉”所表相同(可参看AR 897节)。神性真理之所以透明,是因为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属世之光,灵义中的神性真理处于属灵之光;因此,当属灵之光流入一个正在阅读圣言的人里面的属世之光时,他就会被光照,并看到那里的真理,因为属灵之光的对象就是真理。字义上的圣言还具有这样的性质:人越被天堂之光的流注光照,就越凭真理的联系和由此产生的形式而看到真理;他越如此看到真理,他的理性心智就越从内在被打开,因为理性是天堂之光的真正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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