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37.“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声音”表对从天堂所揭示的神性真理有清楚的觉知。从天上听见的“大声音”表神性真理,对此很快就会看到。这声音之所以听上去如“号筒的声音”,是因为当神性真理从天而降时,最低层天的天使有时感觉是吹号的声音,随而有清楚的觉知。所以,“好像号筒的声音”就表清楚的觉知。关于“号筒”含义的更多内容,可见于下文(397,519节)。从天上听到“大声音”表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耶和华的声音发在水上,耶和华的声音大有能力,耶和华的声音满有威严,耶和华的声音震破香柏树,耶和华的声音如火焰落下;耶和华的声音震动旷野;耶和华的声音使母鹿生产。(诗篇29:3-9)
世上的列国啊,你们要向神唱诗,看哪,祂发出声音,是强有力的声音。(诗篇68:32-33)
耶和华在祂军旅前发声,因为祂的营兵甚大,遵行祂的命令。(约珥书2:11)
耶和华必从耶路撒冷发声。(约珥书3:16)
“声音”因表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故主说: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他的声音。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2-3, 16, 27)
羊听祂的声音;他们认得祂的声音;我另外有羊,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约翰福音10:3-4, 16, 27)
另一处:
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人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25)
“声音”在此是指主出于其圣言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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