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276.“各拿着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神性人身的称谢或宣认。众所周知,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人们用歌唱,同时用相对应的乐器来称谢耶和华。乐器主要是号、鼓、瑟和琴;号和鼓对应于属天的良善和真理,瑟和琴对应于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对应是与它们的声音。至于何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何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 20-28节)。“竖琴”表示出于属灵真理对主的称谢,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你们要弹琴称谢耶和华,用十弦瑟歌颂祂。(诗篇33:2)
又:
神啊,我的神,我要弹琴称谢你!(诗篇43:4)
又:
我要鼓瑟称谢你,以色列的圣者啊,我要弹琴歌颂你!(诗篇71:22)
又:
琴瑟啊,当唤醒我,主啊,我要在列族中称谢你。(诗篇57:8, 9; 108:2-4)
又:
你们要以称谢回应耶和华,向我们的神弹竖琴。(诗篇147:7)
又:
鼓瑟弹琴称谢耶和华,乃是一件美事。(诗篇92:2-4)
又:
全地啊,要向耶和华发出欢乐的声音,要用琴,用琴和歌唱的声音歌颂耶和华。(诗篇98:4-6; 43:4; 137:2; 约伯记30:31; 以赛亚书24:7-9; 30:31, 32; 启示录14:2; 18:22)
由于“竖琴”对应于对主的称谢,恶灵无法忍受它,所以大卫通过竖琴使恶灵离开扫罗(撒母耳记上16:14-16, 23)。它们不是竖琴,而是对主的称谢,这称谢在约翰听来就像竖琴(可参看AR 66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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