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96.由于石鸟也代表那些唯独对知识感兴趣,缺乏爱的任何生命,因而缺乏任何属灵生命的人,所以我在此以附录的形式说明:唯有那些拥有天堂之爱,并拥有由此而来的知识之人才拥有属灵的生命。我还要说明:爱包含它所需的一切知识在里面。举个例子,地上的动物,以及空中的生物,就是鸟类,知道它们的爱所需的一切。这些爱是:养活自己、寻找安全的居所、繁衍后代、养育幼崽或幼雏、建造巢穴以预备过冬。因此,它们拥有它们所需的一切知识,因为这一切知识都包含在这些爱里面,并流入它们,如同流入它的真正容器。有些动物所具有的知识甚至令我们人类叹为观止。它们的知识是与生俱来的,我们称其为本能,但它属于它们的属世之爱。
人若拥有自己适宜的爱,就是对神对邻之爱(这爱是人适宜的爱,一种使人类有别于野兽的天堂之爱),那么不仅会拥有他所需的一切知识,还拥有一切聪明和智慧;因为这些会流入从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从神性而来的这些爱。但由于人没有出生在这些爱中,而是出生在它们的反面,即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所以他不得不出生在一切无知和知识的匮乏中。诚然,他通过神性方式被引向某种程度的聪明和智慧,然而不会实际获得其分毫,除非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被移除,因而通向对神对邻之爱的道路被打开。
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包含一切聪明和智慧在里面,这一点从那些在世时拥有这些爱的人明显看出来。他们死后进入天堂时,便在那里拥有他们以前闻所未闻的那类知识和智慧。事实上,他们在那里和其他天使一样思考和谈论,所说的话无法形容,是他们的耳朵从未听过的,他们的头脑从来不知道的。原因在于,这些爱拥有接受这类事物的能力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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