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9.省察之后,有两项义务是人必须履行的,即:祈求和认罪。祈求是求主施怜悯,赐力量抵制已经悔改的邪恶,并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认罪是叫他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没有必要在主面前列举自己的罪,也没有必要祈求它们被赦免。他没有必要列举它们,是因为他已经把它们找出来了,并在自己身上看到了它们;因此,它们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他自己面前。此外,主引导他寻找自己的罪,揭露它们,并激发他为这些罪而悲伤,随之激发停止它们,开始新生活的努力。
向主祈求赦免罪是没有必要的,其原因有二:第一个原因是,罪不会被废除,而是被移除;只要人后来继续停止它们,进入新的生活,它们就会被移除;因为每一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固有的、可以说缠绕在一起的欲望,它们不能在一瞬间被移除,只能随着人允许自己被改造和重生而逐渐被移除。第二个原因是,主因是怜悯本身,所以赦免所有人的罪,也不将一个罪归于任何人,因为祂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罪并没有由此被废除;因为当彼得问他当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时,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不会做什么,或说主会如何饶恕呢?然而,对一个良心上有负担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并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的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是没有危害的;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开始养成省察自己、反思每天的邪恶的习惯。但这种认罪是属世的,而前面描述的认罪是属灵的。
628.“天使站在旁边说”表示主的意愿和命令。这从“站在旁边”、“天使”和“说”的含义清楚可知:“站在旁边”在此是指意愿(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E 593节);当主说话时,“说”是指命令;因为主所说的都要成就,或任何人都应该实行,这是命令。“天使站在旁边”在此表示主的意愿,是因为在灵界,看到别人、与他说话、给他一个命令的思维与渴望或意图并意愿,会使得这个人同在,也就是站在旁边。事实上,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拥有固定、因而可以测量的距离;但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相似性会带来同在,而它们的不相似则带来缺席;这就是灵界的一切距离的源头。这一事实的基础是以下普遍原则或法则:主照着各人对祂的爱,并照其对邻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而与各人同在。一切距离,也就是天使和灵人中间的一切同在和缺席都因这普遍的原则而存在。因此,当任何人渴望与别人说话,也就是说,出于与他说话的渴望或意愿思想他时,这个人就立即出现,或他与这个人同在。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91–199节),那里论述了天上的空间。由此可见,为何“天使站在旁边”表示主的意愿,因为“站在旁边”表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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