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39

539.省察之后,有

539.省察之后,有两项义务是人必须履行的,即:祈求和认罪。祈求是求主施怜悯,赐力量抵制已经悔改的邪恶,并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认罪是叫他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没有必要在主面前列举自己的罪,也没有必要祈求它们被赦免。他没有必要列举它们,是因为他已经把它们找出来了,并在自己身上看到了它们;因此,它们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他自己面前。此外,主引导他寻找自己的罪,揭露它们,并激发他为这些罪而悲伤,随之激发停止它们,开始新生活的努力。

向主祈求赦免罪是没有必要的,其原因有二:第一个原因是,罪不会被废除,而是被移除;只要人后来继续停止它们,进入新的生活,它们就会被移除;因为每一种邪恶里面都有无数固有的、可以说缠绕在一起的欲望,它们不能在一瞬间被移除,只能随着人允许自己被改造和重生而逐渐被移除。第二个原因是,主因是怜悯本身,所以赦免所有人的罪,也不将一个罪归于任何人,因为祂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罪并没有由此被废除;因为当彼得问他当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时,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不会做什么,或说主会如何饶恕呢?然而,对一个良心上有负担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并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的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是没有危害的;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开始养成省察自己、反思每天的邪恶的习惯。但这种认罪是属世的,而前面描述的认罪是属灵的。


诠释启示录 #506

506.“树的第三部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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