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9.自我反省之后,人还有两项义务:祈求和忏悔。祈求应是这样:主满有怜悯,会恩赐抵制所悔改罪恶的力量,也会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忏悔应是这样:人要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既没必要在主面前罗列自己的罪,也没必要祈求它们被宽恕。没必要罗列罪,是因为他已省察并在自己身上看到这些罪,因此它们便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人自己面前。主还引导此人自我反省,使罪恶暴露,激起难过的情绪,连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的努力。
之所以不必向主祈求罪得赦免,原因有二:其一,罪无法被抹除,只能被移走;只要人随后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它们就会被移走。因为每种恶周围都粘附着如同一个“群团”那样的无数欲望;当人允许自己被改造与重生时,它们只能逐渐、而无法瞬间被移走。其二,主因是怜悯本身,故会赦免每个人的罪,甚至连一个罪也不归到人身上。因为主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罪被废除了;因为当彼得问,他该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到七次可以吗?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然而,对于饱受良心折磨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负担、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过,这没什么坏处;因为他会由此形成省察自己,并反思每日邪恶的习惯。不过,这种忏悔是属世的,而上面所描述的忏悔是属灵的。
125.预先阐明这些天使奥秘,是为了能理解主的圣治在将人与主并主与人结合时的运作方式。这种运作不会发生在单独的任何细节中,除非它同时发生在人的一切事物中;它同时从中心和边界发生。人的中心就是他的生命之爱,他的边界是其外在思维中的事物,他的居间物是其内在思维中的事物;我已说明这些事物在恶人里面是何性质(参看104-109节)。由此再次清楚可知,主无法同时从中心和边界作工,除非祂与人一同作工,因为人实际上在其最外在的活动中与主同在。这意味着人在他所掌控的那些事上作工,因为这些事在他的自由范围之内,主则从人的中心,并按连续阶段直到人的边界作工。人完全不知道哪些事物在人的中心,哪些事物在从中心直到边界的连续阶段中;因此,人对主在那里作工的方式,或正在做的事一无所知。然而,所有这些事物都被如此紧密联系起来,以至于与边界构成一体,所以人没有必要知道更多,只需知道他必须避恶如罪,并转向主。这是主能抛弃人与生俱来的属地狱的生命之爱,转而植入一种天堂生命之爱以取代之的唯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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