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8.当靠近主神救世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救赎主和救主,其属性是全能、全知、全在、怜悯本身连同公义;还因为人是祂的创造,教会是祂的羊圈。新约许多地方都祂的这一诫命:人当靠近、敬拜和爱慕祂。在约翰福音这段经文中,主教导我们唯独靠近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得草吃。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是好牧人。(约翰福音10:1, 2, 9-11)
不可“从别处爬进去”表不可靠近父神,因为祂是不可见的,因而无法被靠近,也不能与人联结。这就是为何祂降世使自己显为可见,并且可靠近,也可联结的原因,唯有这样人才能得救。因为除非在靠近神时,我们将祂作为一个人来思想,否则关于神的一切观念都是虚妄;它们会塌陷,如同将视线投向整个宇宙,即投向茫茫太空,或自然界,或自然界中所触及的物体。
神本身自永恒就为一,祂降临世间。这一点从主救主的诞生明显可知,因为祂凭至高者的能力经由圣灵成孕,因此祂的人身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由此可知,祂的灵魂是被称为父(因神是不可见的)的神性本身;并且由此出生的人身就是父神的人性,被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 1:32, 34, 35)。由此还可知,靠近主神救主,就是靠近父;因此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祂回答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有关该主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神,主,圣灵以及三位一体的章节。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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