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38

538.当靠近主神救

538.当靠近主神救世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救赎主和救主,其属性是全能、全知、全在、怜悯本身连同公义;还因为人是祂的创造,教会是祂的羊圈。新约许多地方都祂的这一诫命:人当靠近、敬拜和爱慕祂。在约翰福音这段经文中,主教导我们唯独靠近祂: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得草吃。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我是好牧人。(约翰福音10:1, 2, 9-11)
不可“从别处爬进去”表不可靠近父神,因为祂是不可见的,因而无法被靠近,也不能与人联结。这就是为何祂降世使自己显为可见,并且可靠近,也可联结的原因,唯有这样人才能得救。因为除非在靠近神时,我们将祂作为一个人来思想,否则关于神的一切观念都是虚妄;它们会塌陷,如同将视线投向整个宇宙,即投向茫茫太空,或自然界,或自然界中所触及的物体。
神本身自永恒就为一,祂降临世间。这一点从主救主的诞生明显可知,因为祂凭至高者的能力经由圣灵成孕,因此祂的人身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由此可知,祂的灵魂是被称为父(因神是不可见的)的神性本身;并且由此出生的人身就是父神的人性,被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 1:32, 34, 35)。由此还可知,靠近主神救主,就是靠近父;因此腓力求主将父显给他们看,祂回答说:
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有关该主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神,主,圣灵以及三位一体的章节。

圣治 #12

12.然而,原因里面

12.然而,原因里面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这原因而在结果里面也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原因里面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意愿与理解力,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该婚姻发生在人所意愿和思考,并由此决定和关注的一切事上。这婚姻进入结果,事实上产生结果;但在这个过程中,良善与真理似乎是不同的,因为同时发生的事却是分阶段进行的。例如,当一个人意愿并思考吃饭、穿衣、有一个住所、做生意、从事某种工作或执行某项任务、社交时,他首先会意愿并思考这些事,或决定并关注它们,这都是同时发生的。但当他将他所意愿并思考的事转化为结果时,却是一个接一个进行的;然而,它们在他的意愿和思维中仍构成一体。在这些结果中,功用属于爱或良善,而为了达成功用所采取的方法属于理解力或真理。谁都能通过具体例子来证实这些一般真理,只要他清楚地意识到什么是与爱之良善有关的,什么是与智慧之真理有关的,以及这些东西如何反映在原因中,又如何反映在结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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