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6.然而,所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不仅基督徒,甚至连异教徒都被主接纳,死后被主接收或采用;因为主说: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探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祂说,你们既向我弟兄中最小的一个做了这事,就是向我做了。你们这蒙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4-36, 40)
对此,我补充这一新的事实:所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死后都会弃绝当今教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以及适用于按顺序的这三者的信仰。他们转向主神救主,喜乐地接受新教会的教义。
而其余的人没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使仁爱;因此,他们已经硬了心,直到现在心变得坚硬无比。他们首先靠近三位神,然后只靠近父,最后根本没有靠近神。他们只把主神救主视为马利亚的儿子,是从她与约瑟的婚姻中出生的,而不是神的儿子。然后,他们放弃了新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直接与龙的灵人联系起来,和他们一起被赶到沙漠或洞穴中,这些地方位于所谓的基督教界的最远边界。一段时间后,他们因与新天堂分离而急于犯罪,因此被扔进地狱。
这就是那些没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而实践仁爱作为之人的命运,因为他们相信,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做寻求功德的事。因此,他们忽视了这些作为,或说不去做这些善行,故与山羊联系在一起,而山羊被诅咒或定罪,并被扔进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因为他们没有做绵羊所做的事(马太福音25:41-46)。在这段经文中,经上没有说他们作了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那些没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实际上就是在作恶,因为:
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因为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要么重这个轻那个。(马太福音6:24)
耶和华通过以赛亚说: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改正行动作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这样我们可以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吗?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274.“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这从“七”和“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是指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在宝座前点着的火灯”是指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的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因为“灯”表示真理;因此,“七灯”表示总体上的一切真理,也就是神性真理;“火”表示爱之良善。灯因看上去在主所坐的宝座前点着,故表示来自主的真理。由于“神的七灵”表示来自主的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参看AE 183a节),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七”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256节);“火”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934, 4906, 5215, 6314, 6832, 10055节)。
“灯”表示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信之真理,这一点从以下圣言中的经文清楚看出来,如诗篇:
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119:105)
“话”被称为“灯”,是因为它是神性真理。诗篇:
你点亮我的灯;耶和华神使我的黑暗变为光明。(诗篇18:28)
“点亮灯”表示通过神性真理光照理解力,“使黑暗变为光明”表示通过真理之光驱散无知的虚假。路加福音:
让你们的腰束起来,让你们的灯发光。(路加福音12:35)
要束起来的“腰”表示爱之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021, 4280, 4462, 5050–5052, 9961节);“发光的灯”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信之真理。
马太福音: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
眼睛在此被称为“灯”,是因为“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也表示信之真理;由于理解力从意愿获得自己的一切(因意愿如何,理解力就如何,或说后者的品质取决于前者的品质,正如信之真理从爱之良善获得自己的一切),所以当对真理的理解来自意愿的良善时,整个人都是属灵的,这一点由“倘若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来表示。但当理解力是从意愿的邪恶中形成的时,情况恰恰相反;那时,它处于纯粹的虚假,这一点由“倘若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所以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呢”来表示。“眼睛”表示理解(可参看AE 152节);“黑暗”表示虚假(《属天的奥秘》,1539, 1560, 3340, 4415, 4531, 7655, 7711—7712节)。人若不知道“眼睛”表示理解,根本就不明白这些话的意思。
耶利米书: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耶利米书25:10)
“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源于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内在幸福;“把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夺走”表示除去良善与真理的一切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和教会;“把磨石的声音和灯的亮光夺走”表示除去仁与信的教义。至于“磨石”和“推磨”表示什么,可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50, 9995, 10303节)。同样在启示录:
灯光在巴比伦不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那里必不再听见。(启示录18:23)
以赛亚书:
她的救恩如灯燃烧。(以赛亚书62:1)
这句话表示信之真理应当来自爱之良善。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五个愚拙的拿着灯,却没有油;而五个谨慎的也带了油。所以新郎来的时候,谨慎的进去赴婚筵,但愚拙的却没有被允许进去。(马太福音25:1–12)
此处“灯”表示信之真理,“油”表示爱之良善。至于这个比喻的其它细节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252b节),那里解释了这些细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