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5.由于本章最后几节(564-566节)所说的诸多原因,真正的悔改,即“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祈求主,开启新生活”,对改革宗基督教界来说极其困难,所以我在此提出一个相对容易的悔改,即:当人正思想某种恶行,并打算付诸行动时,他可以对自己说:“我正思想这个邪恶,也准备行动,但因为它是罪,所以我不能这样做。”这样做会起到遏制地狱注入诱惑,并防止它进一步发展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谁都能指责别人意欲行恶,并对他说:“不能那么做,这是罪过”;但却发现很难对自己这么说。原因在于,对自己说这种话会触及意愿,而对别人说这种话仅触及最接近听觉的思维。
在灵界曾做过一次调查,以查看谁能实践真正的悔改,结果发现,这样的人稀少得如同浩瀚沙漠中的鸽子。有人说,他们能以较容易的方式悔改,但不能在神面前省察自己,忏悔自己的罪。然而,凡出于宗教因素行善的人皆避免犯下实际恶行,但他们极少反思属于意愿的内在问题,以为自己不会行恶,因为他们在行善,确切地说,他们以为善行会遮盖恶行。但是,我的朋友,仁爱的起点是避开邪恶。圣言、十诫、洗礼、圣餐、甚至人的理性都教导这一点,因为若没有某种自我反省,人如何摆脱并除去邪恶呢?若非良善从内在洁净,它如何变成良善呢?我也深知,凡具有宗教信仰的人,以及理性功能正常的人,读到这些内容时,都会点头表示赞同,也会视之为纯正的真理,然而仍旧很少有人实实在在去行出来。
77.凭被称为理性的官能,谁不能明白这样或那样的良善于社会有益,这样或那样的邪恶于社会有害?例如,公义、诚实、婚姻的贞洁于社会有益,不义、不诚实、与有夫之妇通奸于社会有害;因此,这些邪恶本身就是伤害,这些良善本身就是益处。所以,若愿意,谁不能将这些事纳入理性思维?他有理性,也有自由;只要他基于上述理由避开内心的这些邪恶,他的理性和自由就会被揭开并显明出来;只要它们掌控他的事务,赋予他感知和能力;并且只要他如此行,就会看待这些良善如同朋友看待朋友。
然后,人就能从这些考虑、凭借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对有益于灵界社群的良善和有害于灵界社群的邪恶得出结论,只要他视邪恶为罪,视良善为仁爱的行为。一个人若愿意,也能将这一切纳入理性思维,因为他有理性和自由。他避开这些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他的理性和自由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揭开、显明出来,并被明智地使用,赋予感知和能力。他如此行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关注仁之良善,如同邻舍出于相爱而关注邻舍。
由于主为了接受和结合的缘故,愿意凡一个人照理性自由所做的,在他看来似乎都是他自己的,并且这符合理性本身,故可知,人能凭他的理性意愿事情,因为它们构成他的永恒幸福,他还能通过祈求主的神性能力而做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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