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533

533.有两种爱早已

533.有两种爱早已扎根人类,一种是控制所有人的爱,一种是占有所有人财物的爱。若任其放纵,这两种爱就会如脱缰的野马,前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天堂的神;后一种爱甚至想要成为世界的神。所有其它恶爱(它们为数众多)皆从属于这两种爱。但要检查这两种爱极其困难,因为它们隐藏在最深处,就像含有毒液的蝰蛇藏在石缝中,当有人躺在这岩石上时,就给予致命一击,然后又退回藏身之处。它们还像古人所描述的塞壬,以歌声诱惑人,从而杀死他们。这两种爱还会以盛装妆点自己,就像魔鬼通过幻术在他的同类和他想欺骗的其他人当中所做的那样。
但必须清楚的是:这两种爱所占的优势在卑微人当中要超过在大人物当中,在穷人当中要超过在富人当中,在臣民当中要超过在国王当中。因为国王生来就拥有权力和财富,他们看待这些东西,最终就像其他人看待自己的仆人或财产一样,如地方官、行政官员、船长,甚至贫穷的农民。但对于那些野心勃勃、渴望开疆扩土的国王来说,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意愿的意图必须要省察,因为爱居于意愿,意愿是它的容器,如前所示。每种爱从意愿所发出的快乐进入认知的感知与思维,事实上,这些凭自己根本做不了什么,而是被意愿激活,因为它们需等意愿同意并确认属于其爱的一切。所以,意愿就是人居于其中的房子,认知则是他出入所经过的前厅。这就是为什么说必须省察意愿意图的原因;当省察并移除它们后,人就从属世的意愿里(无论遗传之恶还是实际之恶,其居所都在这属世意愿中)被提升上来,进入属灵的意愿,主通过这属灵意愿改造和重生属世意愿,再通过属世意愿改造和重生身体的感官和自发部分(the sensory and voluntary parts of the body),从而改造和重生整个人。
注:塞壬源自希腊神话传说,是人面鸟身的海妖,飞翔在大海上,拥有天籁般的歌喉,常用歌声诱惑过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船员则成为塞壬的腹中餐。

诠释启示录 #995

995.启16:12

995.启16:12.“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表示在理性事物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幼发拉底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面经常所说的;“幼发拉底河”是指理性层(对此,参看AE 569节),它凭人从理性层所拥有的聪明而被称为“大河”,因为“河”表示聪明(参看AE 518节)。属世人的一切聪明都来自他的理性层,因为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它因是媒介,故首先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并把它传到属世层。由此可推知,在被称为属灵人的属灵心智能被打开,然后流注通过它进入属世心智之前,理性层必须先得到培育;这是通过系属世和道德真理的知识或科学,以及来自圣言的对真理和良善的认知完成的。理性心智通过这些从下面被打开。不过,一旦属灵心智被打开,流注由此发生,理性心智就从上面被打开;这样,理性层就作为一个媒介提供一个通道;然后,包含知识或科学和认知的属世心智通过这个通道而从属于属灵心智,进而从属于天堂和主。

(关于第六诫续)

真正的婚姻之爱只来自主。其原因在于,它是从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爱,因而从对良善和真理的爱降下来的。因为良善来自主,真理在天堂和教会中。由此可推知,真正的婚姻之爱在其首要本质上是对主之爱。这就是为何除了只承认主,也就是承认祂里面的三位一体的人外,没有人能处于真正的婚姻之爱及其愉悦,快乐,祝福和喜悦。靠近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父,或作为一个单独位格的圣灵,认为这些不在主里面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婚姻之爱。

纯正的婚姻尤其存在于第三层天堂,因为那里的天使处于对主之爱,唯独承认祂是神,并遵行祂的诫命。对他们来说,遵行诫命就是爱主。对他们来说,主的诫命就是真理,他们以真理来接受主。主与他们并他们与主有结合;事实上,他们在主里面,因为他们处于良善,主也在他们里面,因为主在真理里面。这就是天上的婚姻,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该婚姻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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